环保产业技术创新合作框架协议.doc
环保产业技术创新合作框架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合作背景
1.1甲方为一家专注于环保产业技术创新的企业,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经验。
1.2乙方为一家在环保领域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技术积累的企业,愿意与甲方展开合作。
1.3双方基于共同推动环保产业技术创新,实现共赢的目的,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框架协议。
第二条合作内容与目标
2.1甲方负责提供环保产业技术创新的科研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2.2乙方负责提供市场渠道、客户资源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支持。
2.3双方共同制定合作目标,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实现以下成果:
a)成功研发至少3项环保产业新技术或新产品;
b)完成至少5个环保产业项目的实施。
第三条合作期限
3.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三年。
3.2在合作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第四条合作方式
4.1双方应建立紧密的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
4.2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市场渠道和客户资源。
4.3双方应相互尊重,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对方的技术和商业信息。
第五条合作权益分配
5.1双方按照投入比例和贡献大小,协商确定合作成果的权益分配。
5.2甲方享有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乙方享有合作成果的市场推广权。
5.3双方应共同努力,实现合作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分享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
5.4合作期间,双方因共同研发产生的技术成果,应按以下原则分配:
a)甲方享有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
b)乙方享有技术成果的市场推广权;
c)双方共同享有技术成果产生的经济利益。
第六条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
6.1甲方应组建专业的研发团队,负责合作期间的技术研发工作。
6.2乙方应根据市场需求,向甲方提供研发方向和目标,协助甲方进行技术成果的产业化。
6.3双方应共同设立技术成果转化基金,用于支持研发成果的试验、中试和产业化。
6.4甲方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成果,应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进行权益分配。
6.5双方应积极参与国家及地方关于环保产业技术创新的各类项目申报,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
第七条质量标准与风险管理
7.1双方应保证提供的技术和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标准。
7.2甲方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对研发过程和成果进行质量控制。
7.3乙方应对市场推广的产品质量负责,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4双方应共同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对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应对。
第八条财务与审计
8.1双方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进行合作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8.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研发费用明细,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8.3双方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8.4任何一方不得使用合作项目的资金进行与合作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
9.1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予以严格保密。
9.2双方应签订保密协议,明保证密内容和期限,保密期限不少于合作期限届满后五年。
9.3甲方应保护其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4双方应共同应对第三方对合作成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10.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0.4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变更与终止
11.1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欲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11.2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实质条款,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3在合作期限内,如一方发生合并、分立、转让等重大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本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11.4合作期限届满,本协议自动终止,如双方无续约意愿,应进行合作成果的清算和交接。
第十二条合作续约
12.1在合作期限届满前至少三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续约进行协商。
12.2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合作期限届满前签署书面续约协议,明确新的合作期限和条款。
12.3续约协议应在本协议的基础上,根据双方合作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合作监督与评估
13.1双方应设立合作监督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