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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咨询合同(6篇)
财务管理咨询合同(通用6篇)
财务管理咨询合同篇1
甲方(聘任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受聘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总则
1.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均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另一方从事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1.2甲乙双方应秉持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忠实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采取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第三方以及其他非法手段来损害对方的利益或者为己方牟取不正当利益;
1.3甲方应尽力支持、信任乙方的工作。乙方应以正当、合理谨慎的方式来处理受聘业务,尽力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并保证财务顾问意见合乎法律法规、商业惯例。
1.4乙方在其服务过程中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咨询、建议、策划意见等,均不构成对甲方的实质性约束,是否采用由甲方自行决定,乙方亦不对甲方据此行事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2条财务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2.1顾问费用包括企业调查费、人工成本等。
2.2顾问费用的收取分为两部分,即前期指导和后期准备两项合并收费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上述费用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甲方应按照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2.3.1协议签署后,乙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合同款项;
2.3.4剩余款项在乙方协助公司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确认后5日内支付完毕。
第3条财务顾问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务顾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1财务顾问尽职调查;
3.2协助甲方制定合理的改制重组方案;
3.3协助甲方协调各中介机构的工作;
3.4提供公司价值分析报告,对公司全面估值;
3.5协助甲方制作私募融资商业计划书;
3.6协助甲方寻找潜在投资人并进行初步评估;
3.7协助甲方对候选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
3.8协助甲方与候选投资人进行谈判,达成交易;
3.9其他需要乙方协助的工作事项。
第4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完成本合同第三条所述各项工作;
4.2应向乙方及时如实地提供乙方从事财务顾问工作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3应为乙方提供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地、设备等工作便利;
4.4对乙方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如有的话),承诺只用于乙方所事先同意的用途,未经乙方同意不应使用于其他用途;
4.5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第5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财务顾问费用;
5.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从事财务顾问工作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和办公场地、设备等工作便利
5.3应指派下列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刘备、关羽、张飞。乙方委派的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将变动后名单书面通知甲方,接替人员应具备与前任相当的专业技能并承诺完全接受前任工作;
5.4应确保项目人员达到履行其职责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财务顾问业务;
5.5严格依甲方的授权履行财务顾问职责,不得进行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或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第6条保密义务
6.1乙方承诺,乙方对其人员获悉的关于甲方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6.2本合同所指保密资料意为乙方人员在聘任期间通过书面材料中披露的或者通过参看场地、装备或设备看到的资料,且该资料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
6.3在下述情況下,乙方的保密义务不适用或終止:全部或部分有关资料(1)在透露给乙方时可公开得到或因其他原因已进入公有领域;(2)非因乙方的行为遗失而在随后为公众所知;(3)在按照本合同提供给乙方之前已为乙方占有的;(4)乙方可在不保密的条件下自除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或其各自的有关人员外的来源获得的。
6.4如果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乙方透露任何保密资料,乙方可仅将须依法透露的有关资料的任何部分透露给上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而无本合同项下任何责任。
第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