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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温州市苍南县宜山镇人民政府编外用工招聘5人笔试备考试题及答案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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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温州市苍南县宜山镇人民政府编外用工招聘5人笔试备考试题及答案解析

毕业院校: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考场: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

一、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不能引起债的发生的是()。

A、甲驾车将乙撞伤

B、甲用100万元设立基金

C、甲将信件投进邮局设置的邮筒

D、甲误以为乙的羊是自己的,予以饲养

答案:B

解析:债的发生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原因而发生债的关系,这些能够引起债的关系产生的各种法律事实被称之为债的发生原因。债可以基于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发生,也可以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其他原因而发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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