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docx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23年12月21日签署:
甲方:张三,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李四,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王五,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各方均为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师,并有意共同设立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企业名称及地址
1.1合伙企业名称为“XX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1.2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目的
2.1本合伙企业旨在提供专业的会计、审计、税务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
第三条合伙期限
3.1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自合伙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十年,除非根据本协议提前终止或延长。
第四条合伙人出资
4.1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4.2甲方出资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占出资总额的30%。
4.3乙方出资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占出资总额的30%。
4.4丙方出资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占出资总额的40%。
4.5各合伙人应于合伙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各自出资额足额缴纳至合伙企业指定账户。
第五条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5.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合伙人出资比例进行。
5.2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也按照合伙人出资比例进行。
5.3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具体计算方法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
6.1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
6.1.1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6.1.2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
6.1.3对合伙企业的经营提出建议和意见;
6.1.4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
6.1.5参与决定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
6.2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6.2.1按照本协议约定出资;
6.2.2维护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
6.2.3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6.2.4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七条合伙事务的执行
7.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
7.2合伙人会议是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伙企业的一切重大事项。
7.3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每个合伙人有一票表决权。
7.4合伙人会议的召开应提前七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明确会议议题。
7.5合伙人会议的决议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管理
8.1合伙企业设立执行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8.2执行合伙人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8.3执行合伙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8.3.1制定合伙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8.3.2组织实施合伙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8.3.3决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3.4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合伙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8.3.5制定合伙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九条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
9.1合伙企业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9.2合伙企业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9.3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编制完成后十五日内送交各合伙人。
9.4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第十条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0.1.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10.1.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10.1.3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10.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2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10.3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0.3.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10.3.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10.3.3清缴所欠税款;
10.3.4清理债权、债务;
10.3.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10.3.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