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规定.docx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提高环境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旨在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通常对环境影响较小,通过填报登记表的方式进行备案管理,可快速启动项目建设,同时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三)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备案管理工作,确保备案程序合法、有效。所有建设项目的备案必须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不得擅自简化或规避法定程序。
2.分类管理原则
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对于环境影响登记表类项目,采取相对简化的备案管理方式,区别于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报告书项目的管理,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公开透明原则
备案信息应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通过建立公开的备案信息平台,方便公众查询建设项目备案情况,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促进建设项目在环境友好的前提下顺利实施。
二、备案程序
(一)备案主体
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主体,应当对备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建设单位应如实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备案方式
建设单位可以登录环境保护部统一建立的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网上备案。备案系统为建设单位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备案渠道,实现了备案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建设单位在备案系统中按要求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建设内容、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内容,并提交备案申请。
(三)备案流程
1.注册登录
建设单位首次使用备案系统时,需进行注册,填写单位基本信息,获取用户名和密码。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备案系统。
2.填报信息
建设单位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填报内容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如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性质等)、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等。
3.提交备案
建设单位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备案申请。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建设单位可自行打印留存。备案编号是建设项目备案的唯一标识,用于查询和管理备案项目。
(四)备案变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办理备案手续。如项目建设过程中,因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地点发生变更;或者因技术改造等使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环境产生不同影响时,都需重新备案。
三、备案内容
(一)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包含项目的基本信息,如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投资及环保投资等。这些信息是备案管理的基础,有助于全面了解项目概况,为后续的环境管理提供基本依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详细描述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明确项目的建设规模,如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生产能力等。通过对建设内容及规模的准确描述,能够评估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程度。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主要环境影响
分析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如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废水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噪声排放对声环境的影响以及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等。对于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其主要环境影响有所不同,需进行针对性分析。
2.对策和措施
针对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提出具体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废气治理措施可包括安装废气处理设备、设置排气筒高度等;废水治理措施可包括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废水达标排放等;噪声控制措施可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等;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可包括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等。
四、监督管理
(一)环境保护部门职责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包括:指导建设单位正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备案信息进行抽查核实;依法查处备案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等。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备案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备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抽查核实
环境保护部门可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信息进行抽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