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矿产勘查阶段划分及要求-资源储量分类及估算.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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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固体矿产勘查阶段划分及要求第二部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及估算 第一部分固体矿产勘查阶段划分及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将固体矿产勘查工作分为4个阶段: 1.预查阶段 2.普查阶段 3.详查阶段 4.勘探阶段 矿产勘查的最终目的任务: 矿产勘查各阶段要求: ③对矿床开采可能影响的地区(矿山疏排水水位下降区、地面变形破坏区、矿山废弃物堆放场及其可能污染区)开展详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基本查明矿床的开采技术条件。选择代表性地段对矿床充水的主要含水层及矿体围岩的物理力学性质进行试验研究,初步确定矿床充水的主(次)要含水层及其水文地质参数、矿体围岩岩体质量及主要不良层位,估算矿坑涌水量,指出影响矿床开采的主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问题;对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的复杂性作出评价。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中各勘查阶段要求一览表 从固体矿产预查-普查-详查-勘探,是一个分阶段逐步探测的过程。因此,预查提供找矿靶区,普查发现矿产,详查评价其工业价值,勘探提供矿山设计依据,是一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认识过程。每个阶段结束都可能提交矿产资源储量。可靠性依次提高,风险性依次降低。 5.矿床勘查类型确定和划分 划分勘查类型是为了正确选择勘查方法和手段,合理确定勘查工程间距,对矿体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圈定。应根据①矿体规模、②矿体形态复杂程度、③内部结构复杂程度、④矿石有用组分分布的均匀程度、⑤构造复杂程度等主要地质因素确定勘查类型。 矿床勘查类型确定应以一个或几个主矿体为主,对于巨大矿体也可根据不同地段勘查的难易程度,分段确定勘查类型。按矿床地质特征将勘查类型划分为简单(Ⅰ类型)、中等(Ⅱ类型)、复杂(Ⅲ类型)3个类型。由于地质因素的复杂性,允许有过渡类型存在。 按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分类 应遵循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相统一、突出重点的原则,将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的类型分为3类9型。 即开采技术条件简单的矿床(Ⅰ类)、开采技术条件中等的矿床(Ⅱ类)、开采技术条件复杂的矿床(Ⅲ类),除Ⅰ类只有I型外,Ⅱ、Ⅲ类中又按主要影响因素分为4型,即以水文地质问题为主的矿床(Ⅱ-1、Ⅲ-1型),以工程地质问题为主的矿床(Ⅱ-2、Ⅲ-2型),以环境地质问题为主的矿床(Ⅱ-3、Ⅲ-3型)和复合型的矿床(Ⅱ-4、Ⅲ-4型)。 6.工程间距确定原则 工程间距是指最相邻勘查工程控制矿体的实际距离,其间距应根据反映矿床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的勘查类型来确定。首先要看矿体的整体规模,并结合其主要因素确定工程间距,即使是分段勘查,也要从整体规模入手。不同地质可靠程度、不同勘查类型的勘查工程间距,视实际情况而定,不限于加密或放稀一倍。当矿体沿走向和倾向的变化不一致时,工程间距要适应其变化;矿体出露地表时,地表工程间距应比深部工程间距适当加密。 6.1各矿种矿床勘查类型与勘查工程间距 7.工程布置、施工原则、控制程度 工程布置:应根据矿体地质特征和矿山建设的需要,参考同类矿床勘查的经验进行。一般情况下,①地表应以槽井探为主,浅钻工程为辅,配合有效的物探、化探方法,②深部应以岩心钻探为主;当地形有利或矿体形态复杂~极复杂、物质组分变化大时,应以坑探为主配以钻探; 当采集选矿大样时,也可动用坑探工程;对管条状和形态极复杂的矿体应以坑探为主。若钻探所获地质成果与坑探验证成果相近,则不强求一定要投入较多的坑探工程,可以钻探为主配合坑探进行。坑探应以脉内沿脉为主,当沿脉坑道未能揭露矿体全厚时,应以相应间距的穿脉配合进行。 施工原则:应按照由已知到未知、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稀到密的原则进行,基准孔、参数孔、沿走向和倾向的主导剖面应优先施工。各阶段工程布置应考虑后续勘查和开发工作的衔接。 控制程度:首先应控制勘查范围内矿体的总体分布范围、相互关系。对出露地表的矿体边界应用工程控制。对基底起伏较大的矿体、无矿带、破坏矿体及影响开采的构造、岩脉、岩溶、盐溶、泥垄、泥柱、老窿、划分井田的构造等的产状和规模要有控制。对与主矿体能同时开采的周围小矿体应适当加密控制。 对拟地下开采的矿床,要重点控制主要矿体的两端、上下界面和延伸情况。对拟露天开采的矿床要注重系统控制矿体四周的边界和采场底部矿体的边界。对主要盲矿体应注意控制其顶部边界。对矿石质量稳定、埋藏较浅的沉积矿产,应以地表采样工程为主,深部施工少量工程以验证矿石质量。 控制程度:首先应控制勘查范围内矿体的总体分布范围、相互关系。对出露地表的矿体边界应用工程控制。对基底起伏较大的矿体、无矿带、破坏矿体及影响开采的构造、岩脉、岩溶、盐溶、泥垄、泥柱、老窿、划分井田的构造等的产状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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