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出租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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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出租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相同协商,互助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以下门面出租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文林镇光明路一段76、78号1栋1层76号、78号2间店面(面积115.35㎡),
租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其门市的合法性,乙方租用门市时期依法经营,独立肩负民事、刑事责任。
二、租用时间:租用限时为
年,即
年代日至
年代
日止。
三、门市租金:
元/年(大写:
),押金和保证金
元(大写:)。租期满后,租金随行就市,在相同租借条件优先满足乙方
续租。如不续租,提前
1个月通知对方。
四、租金缴纳方式:分两次支付,在合同签字时付甲方
元(大写:
元整);于
年代日付清节余租金元(大写:元整)。如乙方逾期不付节余租金和不满一年,甲方均不退乙方所交的押金和保证金,乙方无条件搬出此门市,甲方回收此门市。否则,所有损失由乙方肩负。
五、乙方为了营业需要,所进行的装修、装修设施,不得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如有损坏,乙方肩负所有损失。如乙方不再续租,原乙方装修的门市必定保持圆满,不折价,不拆走,归甲方所有。
六、甲方保证乙方的水、电、气通。乙方在经营时期所产生的水、电、气、税费等相关的所有花销由乙方缴纳(包括租借税),乙方在租用甲方门市中产生的所有水、电、气及发生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肩负,与甲方没关。
七、乙方所租用门市甲方未收取任何租金以外的任何花销,所以此门市不得转让任何人使用,否则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肩负所有法律责任。
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见效拥有相应法律责任,双方各执一份。
水表底度:电表底度:气表底度:
甲方:乙方:
年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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