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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会保密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以下是国际商会保密协议的详细内容:
一、引言
本保密协议(“协议”)由[披露方公司名称](“披露方”)与[接收方公司名称](“接收方”)于[签署日期]签订,旨在规范双方在商业交易过程中对保密信息的处理和保护。
二、定义与解释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保密信息”指披露方或其关联方以任何形式向接收方披露的、与披露方的业务、产品、服务、技术、财务状况或其他商业事务有关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名单、技术资料、财务报表、市场调研等。
“关联方”指直接或间接控制披露方、受披露方控制或与披露方共同受控制的任何实体。
“披露”指以任何方式向接收方或其代表披露保密信息,包括口头、书面、电子或其他形式。
三、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披露方的商业秘密,如生产工艺、配方、技术诀窍等;
2.披露方的客户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需求、客户交易记录等;
3.披露方的财务信息,如财务报表、预算、成本分析等;
4.披露方的产品信息,如产品设计、产品规格、产品研发计划等;
5.披露方的营销策略,如市场推广计划、促销活动方案等;
6.其他经披露方明确标明为保密信息的信息。
四、保密义务
(一)接收方的保密义务
1.接收方应将保密信息视为机密信息,并采取合理的措施予以保护,防止保密信息被未经授权的使用、披露、复制或传播。
2.接收方仅可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之目的而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3.接收方应保证其员工、代理人、顾问等知悉并遵守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对保密信息的使用和披露进行监督和管理。
4.如发觉保密信息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接收方应立即通知披露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进一步的泄露。
(二)披露方的保密义务
1.披露方应保证其向接收方披露的保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披露方不得在未经接收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接收方披露的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法律、法规或司法程序要求披露;
向披露方的关联方或其代表披露,前提是这些关联方或代表亦受保密义务的约束;
经接收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情况。
五、保密信息的使用
1.接收方应仅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所必需的范围内使用保密信息。
2.接收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修改、改编、复制或创作衍生作品。
3.接收方应妥善保管保密信息,避免保密信息的丢失、损坏或被盗用。
六、保密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应自保密信息披露之日起[具体保密期限]内持续有效。即使本协议终止,保密义务仍应继续有效。
七、例外情况
1.如接收方能够证明其披露的保密信息:
已为公众所知悉,且不是由于接收方的过错所致;
由接收方独立开发且未使用保密信息;
接收方从合法的第三方获得,且该第三方有权披露该信息,接收方对该信息的披露不构成违约。
2.如披露方书面同意接收方披露保密信息,则接收方的披露行为不构成违约。
八、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违约金的数额应根据违约方的过错程度、违约行为的性质、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等因素确定。
3.如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九、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均适用[适用法律国家/地区]的法律。
2.如双方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一)通知条款
1.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快递、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对方指定的地址或电子邮箱。
2.如以快递方式发送,通知应在投递后[具体天数]视为送达;如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通知应在发送成功后视为送达。
(二)法律适用与管辖权
1.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均适用[适用法律国家/地区]的法律。
2.如双方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的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协议。
2.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四)完整协议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就保密事项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双方之前就该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和谅解。
十一、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