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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桩基临时开工条件审核表.doc

发布:2018-04-08约1.07千字共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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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桩基临时开工条件审核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总承包单位 桩基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桩基) 安全员 (桩基) 监理单位 总监理 工程师 桩基类型及进退场时间 审核内容 □ 施工现场已按相关要求搭设围墙,做到全封闭施工; □ 已搭设符合要求的职工生活区及办公区; □ 已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并按照方案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布置(现场有2台及以上桩基施工的,临时用电方案必须至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备案); □ 已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制定对桩孔洞口的各类防护措施;(开工后,对施工完的每个桩孔洞口都必须及时按防护要求进行封堵及设防,各方应及时验收确认); □ 已对以下建设工程周边环境设施进行踏勘确认,该桩基施工不会对周边环境设施产生影响(如有可能产生影响,必须提供详细的防范措施,并已经相关部门确认通过); 1.煤气管线工程 2.广播通信电缆 3.军用电线电缆 4.供水管线 5.排水管线 6.电力电缆 7.架空线路 8.供热管线 9.建筑物、构筑物、道路 10.其他设施 桩基施工单位 以上审核内容我单位已全面落实到位且已验收通过,并保证在临时桩基退场时,及时与总承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并签订移交手续单,如尚未确定总承包单位的,与建设单位进行移交,未办理移交手续前,工地现场由我单位负责全面管理。 验收人(签名): 施工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 以上审核内容我单位已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到位,并由我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参与验收,符合要求。 验收人(签名): 建设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 以上审核内容我单位已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到位,并由我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参与验收,符合要求。 验收人(签名): 监理单位 (盖章): 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以上审核内容我单位已派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核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情况属实。 核查人(签名): 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盖章): 注:1.在办理桩基临时开工安全监督申报时,除必须提供《关于办理桩基临时开工证明书的实施细则》(昆建〔2006〕198号)所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必须提供本表。 2.桩基施工结束,在办理竣工退证(B、C类)时,必须提供移交手续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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