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01_T 345-2024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6S现场管理规范.docx
ICS03.120.10CCSA00
3401
安徽省合肥市地方标准
DB3401/T345—2024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6S现场管理规范
Thesitemanagementspecificationof6Sforfoodinspectionbodyandlaboratory
2024-12-23发布2024-12-23实施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01/T345—2024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合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晴、聂加燕、戴福文、刘华、罗纲、张家磊、高柱、杨煜、汪淑芳、何宏庆、邵栋梁、丁玉珍、姜青松、陈扣宝、徐非、马纪艳、束家娣、秦绍刚、王晨晨、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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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检测机构6S现场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检验检测机构6S现场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要求、监督检查和改进。本文件适用于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6S现场管理。
5.1整理
5.1.1要求
根据使用频率,区别必要物与不必要物,保留必要物,清理不必要物,按照表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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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必要物”和“不必要物”区分
类别
使用频率
处置方式
举例
必要物
经常使用
留在工作场所
检测设备、玻璃器皿、实验耗材、工
作服等
使用频率较低
放在操作人员周围,如柜子或抽屉内
校准器具、防护用具、设备作业指导
书等
使用频率很低
放进库房,标识并妥善保管
维修工具、医疗药箱等
不必要物
不再使用
直接清理掉
报废的检测仪器、过期的化学试剂、
废弃的资料等
5.1.2操作要求
5.1.2.1按必要物和不必要物,确定应带到检测场所物品,不应带到检测场所物品。
5.1.2.2开展实验过程中所需设备及相关耗材的整理,包括但不限于:检测仪器、试剂耗材、软件、检测标准、辅助装置、废弃物等。
5.1.2.3样品贮存室内的各类待测样品、已测样品和留样样品应定期检查、及时清理。
5.1.2.4每日对客户委托检验检测的文件、表单、记录(包括电子文档)做盘点,把需要转办的文件、表单、记录(包括电子文档),按程序及时交付相关部门。
5.1.2.5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类、无机类、重金属类非危险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后,按照国家或地方法规的要求定期进行处置。
5.2整顿
5.2.1要求
将各场所及物品进行规划,必要物进行定置摆放整齐,标识清楚。
5.2.2操作要求
5.2.2.1区域规划
5.2.2.1.1应结合食品检测项目的差异性,合理设置样品接收室、样品贮存室、样品制备室、实验缓冲区、实验工作区、危险品贮存区等场所,各场所区域划分如下:
——样品接收室划分应包含冷藏区、冷冻区、常温区等;
——样品贮存室划分应包含待检区、已检区、合格区、不合格区、留样区等;
——样品制备室划分应包含待制区、制样区、已制待测区等;
——实验缓冲区划分应包含更衣区、洗手消毒区、杀菌区等;
——实验工作区划分应包含常规理化实验室、无机元素实验室、有机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等;
实验工作区应保留维修空间或安全空间,危险区域应有防护措施且醒目标识,包括但不限于:气相ECD房间应有防辐射标识、无机分析前处理室应有酸缸防酸安全标识、微生物区域应有生物安全标识等;
——危险品贮存区划分应包含易燃易爆区、易制毒区、腐蚀性区等;
——如开展毒理、微生物及感官等检验检测,应设置相应独立分析区域。
5.2.2.1.2各场所应按照区域划分做好标识标牌。
5.2.2.2定置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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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2.1应根据检测场所人与物、人与场所、物与场所、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设计检测场所物品的最佳固定位置,明确各场所内物品的放置方法、标识等内容。
5.2.2.2.2检测场所内仪器设备、试剂耗材、检验样品等应按区域规划要求放置整齐、有序。
5.2.2.2.3物品位置的定位和限位方法,可采用定位线、形迹定位、硬件定位等。
5.3清扫
5.3.1要求
按照清扫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