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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2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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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G009-0301-2007 第一部分 轻钢类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钢构件安装工程量,按深化(或设计)图纸的构(配)件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不扣除0.3M2 以内的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缝、螺栓、栓钉等重量不另增加。 2 、对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的重量均按其最小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3、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悬臂梁及节点板等并入钢柱计算。 4 、依附在钢梁上的节点板、牛腿等并入钢梁计算。 5、对于屋面拉条、角隅撑、圆管压杆、水平支撑、墙面拉条及垂直支撑等并入钢支撑计算。 6、对于屋面女儿墙梁、墙面窗档、门框柱梁等并入檩条、墙梁计算。 7、钢楼梯的重量,包括楼梯梁、柱、踏步板、休息平台及依附于楼梯上的扶手、 栏杆等的重量。 8、对以上未提及的构 (配)件并入零星构件计算。 9、轻钢类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见下表: 1 Q/JG009-0301-2007 序 项目 构件 计量 工 程 量 图 示 备 注 号 名称 名称 单位 计 算 规 则 按规格、长度分别计算 预算报价:以规格分类按套 数计算报价 预埋 内部结算:以吨位计算=长 1、总数量:锚栓套数 套 锚栓 度(a+b )*该规格的理论重量, (参照锚栓布置图) 螺母、垫板需另行计算 (圆钢理论重量=0.00617*d2 ) 预 埋 件 1 部 分 (1)、钢柱预埋件: ①柱脚板:A*B*该规格的理论重 加劲板1 量 ②加劲板:(a+c)*b/2*该规格的 1、钢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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