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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菌群在河湖生态修复中的安全性评估技术导则》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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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微藻产业学会团体标准

微生物菌群在河湖微生态修复应用中的安

全性评估技术导则

(征求意见稿)

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工作小组

2021年9月

团体标准

《微生物菌群在河湖微生态修复应用中的安全性评估技术导则》

编制说明

一、标准工作概况

1.1标准制定的背景与目的

微生物菌群强化修复技术是目前受到广泛重视和应用的水环境

治理技术,其具有成本经济、应用简单、无二次污染、有利于自然生

态恢复且便于与其他治污技术耦合使用的特点。微生物菌群作为分解

者,其对水体净化的作用意义重大。当污染水体中降解污染物的微生

物较少时,向水体环境中投入微生物是一种快速有效的方法。在污染

水体中,微生物经过驯化后大量繁殖,通过其代谢作用,可将水体中

有害的无机物、部分复杂的有机物分解为简单的、稳定的无毒物质,

从而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目前微生物菌群强化修复技术已经在国内

得到了成功的运用。

虽然微生物菌群强化修复技术具有诸多优点,但该技术在实际应

用中也面临很多的问题。目前对于在污染水体中直接投加微生物菌种

的生物修复技术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所使用的菌种是否会带来生物

安全问题。此外,投加的微生物和待修复水环境中的土著微生物的相

互作用及其环境生态行为对水体修复的效果有着复杂的影响,这也导

致相同的菌剂在不同环境中的应用效果存在显著差异。

1

为解决微生物菌群强化修复技术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规范

微生物菌群的选择与使用,保障微生物菌群在污染水体,特别是开放

性河湖染污治理中的应用效果,特制定《微生物菌群在河湖微生态修

复应用中的安全性评估技术导则》,从而对微生物菌群强化修复技术

在河湖微生态修复领域的实际应用做出规范性的引导,并确保该技术

安全有效的实施。

1.2任务来源

本文件由青岛浩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牵头,青岛微藻产业

学会归口管理,由青岛浩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海洋大学、中国

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青岛农业大

学、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负责起草。

本文件于2021年4月6日向学会提出申请立项,标准立项号

为青岛微藻产业学会团体标准项目号:T/QMIS2021-01,团标名称暂

定为《河流生态修复工程生物安全实施规范》。经过两次工作组讨论

会,将团标名称更改为《微生物菌群在河湖微生态修复应用中的安全

性评估技术导则》。本文件于2021年9月8日网上立项公示,2021

年9月9日批准立项。

1.3工作过程

本文件的工作过程是以国内外现有的相关标准为基础,根据标准

涉及范围及内容,确定评价指标及评判要求。

2

(1)组建起草工作组

本文件的主要承担单位是青岛浩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海洋

大学、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

青岛农业大学、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明确了青岛浩澳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为第一起草单位,主持本文件的起草。

(2)前期调研及资料整理

在现有标准化文件、微生物菌群产品的技术推广及应用示范项数

据等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的基础上,明确工作计划和重点关注问

题,奠定标准框架基础。

(3)评价指标确定与标准草案编写

本文件于2021年4月6日向学会提出申请立项,于2021年

5月份形成标准初稿,并分别于2021年6月22日和2021年9

月3日通过网络视频会议召开首次、二次工作组会议,工作组成员

单位各技术专家通过认真讨论、仔细推敲,确定了最具代表性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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