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01T 211—2025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第 1 部分:通则.pdf
ICS01.080.10
CCSA22
5101
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标准
DB5101/T211—2025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
2025-01-16发布2025-01-16实施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译写原则1
5译写方法和要求2
6书写要求4
附录A(资料性)通用类公共服务信息英文译法示例6
A.1功能设施信息6
A.2警示警告信息13
A.3限令禁止信息13
A.4指示指令信息15
A.5说明提示信息1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共成都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归口、解释并负责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共成都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北京中外翻译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志娟、陈媛媛、贾妮、陈明明、李长栓、胡正茂、韩笑、李蓝芯、仲禹璇、
李林、邝云云、常雅琼、于明阳、宝颖。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成都市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写的术语和定义、译写原则、译写方法和要求、书写
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成都市公共场所和机构名称、公共服务信息的英文译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0001(所有部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16159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GB17733地名标志
GB/T30240.1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T30240.1界定的内容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场所和机构名称namesofpublicplacesandinstitutions
公共服务领域中具有对外服务功能的公共场所、经营机构、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的名称。
3.1.1
专名specificnames
场所和机构名称中用于与同类别、同属性的其他场所或机构相区别,具有唯一性特征的部分。
3.1.2
通名genericnames
场所和机构名称中标示场所或机构的类别和属性,不具有唯一性特征的部分。
公共服务信息publicserviceinformation
为满足人们活动需要,在公共服务领域中提供的功能设施、警示警告、限令禁止、指示指令和说明
提示等服务信息。
4译写原则
合法性
4.1.1公共场所英文译写应符合我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首先使用我国语言文字的前提下进
行。
4.1.2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应符合我国语言文字和地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台、
站、港、场,以及名胜古迹、纪念地、游览地、企业事业单位等名称,根据对外交流和服务的需要,
可以用英文对其含义予以解释。地名标志应执行GB17733。
4.1.3公共场所英文译写应符合我国标准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已经在GB/T10001(所有部分)中
规定了图形符号的公共服务信息,应首先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