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林木品种审定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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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T645—2011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的术语和定义、审定范围、审定指标、品种审定、良种编号和良种名称。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或认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4071林木良种审定规范
GB/T14073主要造林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程序与要求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03年第8号)
3术语和定义
GB/T14071、GB/T1407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主要林木品种
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主要树种名录,并在原种基础上通过人工选育出来的具有经济价值,能适应一定的自然和栽培条件,遗传性状比较稳定一致,在产量和质量上符合人类要求的栽培植物群体。包括品种、家系、无性系以及种子园、母树林、采种基地和种源区种子等。
3.2林木品种鉴定
对林木品种性状的鉴别和评定。育种材料通过试验研究,证明产量和质量符合品种标准后,由成果鉴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试验方法、试验材料、资料、现场和成果进行评价。
3.3林木品种审定
单位或个人选育的林木品种,经国家级或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查、评价和认可,并进行良种定名、编号、登记,报请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布使用的过程。
3.4林木品种认定
对正在测定尚不具备审定条件,但生产确需使用的优良种、条(穗、根),由林木品种选育者申报,经省级以上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对其选育过程进行审查,认定合格后发给使用证明,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布,可作良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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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林木良种
经人工选育、严格试验和鉴定,证明在适生区域,在产量和质量以及其他主要性状方面明显优于当地主栽树种或栽培品种,具有生产价值的,并且通过国家级或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繁殖材料和种植材料。
4审定范围
4.1经区域试验以后,在某一地理范围内有生产价值,属于性状优良的林木品种。
4.2根据国家、行业和省有关标准,建设的种子园、采穗圃、母树林基地和采种基地等生产的种子和无性繁殖材料。
4.3在优良种源区内生产的种子。
4.4按育种程序选育的有生产价值的林木类型、家系或无性系。
4.5引种驯化成功树种的优良种源、家系或无性系。
4.6野生乡土树种驯化成功的优良类型、家系或无性系。
4.7农家品种。
4.8获得商品化生产许可证的转基因林木品种。
5审定指标
5.1主要阔叶树种良种指标
5.1.1具有速生、丰产、优质、抗逆性和适应性等综合优良特性或品质,与当地主栽品种相比,增益在10%以上。
5.1.2具有速生、丰产单项优良特性,与当地主栽品种相比,增益在15%以上。
5.1.3具有材质优良的特性,或某一抗性性状,或某一经济性状,显著(a=0.05)优于当地主栽品种。
5.2主要针叶树种良种指标
5.2.1针叶用材树种优良种源区和母树林生产的种子造林后,木材增益为5%以上,种子园产的种子造林后,木材增益为10%以上,优良家系、优良无性系的木材增益15%以上。
5.2.2具有特殊生产价值的优良特性,显著(a=0.05)优于当地主栽品种。
5.2.3具有抗病、抗虫或适应不良生态因子(如盐碱、风沙、干旱、低温、积水)等优良性状,显著(a=0.05)优于当地主栽品种。
5.3主要经济树种良种指标
5.3.1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为主要目的,产量增益高于当地主栽品种的15%以上;未品种化地区,产量增益高于当地树种30%以上。品质性状指标显著优越。
5.3.2抗病虫、抗逆性强,适应性广,显著(a=0.05)优于当地主栽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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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以生产香料、药用、纤维、工业原料为主要目的,产量高于当地主栽品种的15%以上。
5.4引种驯化成功的树种良种指标
5.4.1产量、质量性状不低于原产地。
5.4.2与本地区同类树种相比,产量、质量、经济性状高于15%以上。
5.4.3具有观赏价值或抗逆性状优良,可以丰富当地树种资源。
5.4.4引种驯化成功树种的优良家系、无性系产量高于当地主栽品种的15%以上。
5.5试验指标
按GB/T14071的规定执行。
6品种审定
6.1报审
6.1.1选育林木品种的单位或个人,填写林木品种审(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品种选育报告、区试证明、品种特征标准图谱(叶、茎、根、花、果实、种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