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广场反恐怖防范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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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广场反恐怖防范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广场反恐怖防范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管理要求,设计和施工要求,评审、检验、验收和运行维护要求,监督和检查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广场反恐怖规划设计和防范管理,已建城市广场反恐怖防范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899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
GB15208(所有部分)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GB15210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
GB/T2572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
GB/T26941.1隔离栅第1部分:通则
GB/T28101—2011城市公共休闲服务与管理基础术语
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31488安全防范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GB50198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6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526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36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594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GA/T669.1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T761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A/T1127—2013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GA/T1459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规范
DB5117/T56-2022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28101—2011、DB5117/T56-20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广场urbansquare
位于城市闹市区,供市民游憩休闲,并具有较大公共活动空间的场地。
[来源:GB/T28101—2011,4.7]
3.2
2
管理单位managementorganization
负责对城市广场物业管理、运营管理或负责对配套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的单位。
3.3
经营单位operatingorganization
城市广场、区域内,或与城市广场、周界接壤的企业事业单位。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PP:应用程序(Application)
ARP:地址解析协议(AddressResolutionProtocol)
FHD:全高清(FullHighDefinition)
MAC:介质访问控制层(MediaAccessControl)
SVAC: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SurveillanceVideoandAudioCoding)VPN:虚拟专用网(VirtualPrivateNetwork)
5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
城市广场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应符合DB5117/T56—2022中第6章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出入口、临时活动场地、城市广场标志物、历史文物区域、安防监控中心、公共广播控制室、大型显示屏控制室、配电房、停车库(场)。
注:城市广场经营单位的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由其相应分则确认。
6管理要求
6.1人防
6.1.1基本要求
6.1.1.1应符合DB5117/T56-2022中7.1.1的要求。
6.1.1.2管理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地理位置、周边环境、人流量、临时活动特点、重要部位情况等反恐怖防范工作实际需要,配备足够的安保力量,明确常态安保力量。
注:安保力量包括保安员、巡查人员、安防监控中心人员、技防岗位人员和经培训的志愿者等。
6.1.2人防组织
6.1.2.1城市广场管理单位应设置或确定承担与反恐怖防范任务相适应的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联络员,设置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反恐怖防范的具体工作。
6.1.2.2城市广场管理单位应明确反恐怖防范重要岗位。重要岗位主要包括:反恐怖防范工作负责人、联络员、保安员、安防监控中心值守岗位、技防系统管理岗位等。
注:上述岗位工作人员即为重要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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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3城市广场管理单位应成立由管理单位、本区域内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单位、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城市广场、反恐怖防范工作专责小组(简称专责小组),由管理单位的责任领导为组长,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领导为成员,下设专责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