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回填招标文件(技术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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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清华三期小区土方回填工程
招 标 文 件
天津贻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 月
目 录
六、标书计算方式:
1、依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辅助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本工程包工不包料(回填土土源由招标方提供)、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投标方需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保证其所报单价及总价已包含了施工图及其变更文件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而无遗漏。
1.1措施项目费:
1.1.1、完成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范围内所需的全部措施费用。投标方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以“项”或“宗”列项报价。全部措施费用已包含在总价款内。
1.1.2措施项目费不予调整,投标方漏报或少报,招标方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费用之内而不予支付。
1.1.3因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属于招标范围以外的措施项目费,按合同约定结算。
1.1.4地下隐蔽构筑物拆除、树穴的拆除、砼垫层的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外运费用等,若投标报价中未单独列出,均视作已包含在报价内。(投标方自行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同时投标方对其它单位堆放的垃圾承担对现场的管理责任,如不能断定是谁造成,投标方自行处理)
1.2规费和税金:规费、税金等在投标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投标方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报价,未报或少报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内而不予支付。
1.3安全文明生产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投标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投标方必须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规定进行合理报价,未报或少报将视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内而不予支付。
1.4 主要材料:招标方指定土源从水木四期取土。
2、标书计算范围:贻成水木清华三期小区景观工程施工图中的关于景观绿化土设计标高以下部分的全部土方回填工程。
七、质量技术要求:
1、质量要求:
1.1、工程质量标准:全部工程必须根据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进、施工图纸施工,并达到验收 合格 标准。
1.2、各项工序前需由招标方、中标的投标方和监理工程师按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对上道工序进行验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否则不得进入下一工序。
1.3、土方工程应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及招标方要求,回填土标高应满足绿化种植土设计底标高要求,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土方均由招标方指定土源地。
1.4、中标的投标方应积极接受招标方、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指挥协调。
1.5、首次验收质量未达合格标准及样板工程标准,则中标的投标方除承担返修费用外,还要向招标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6、招标方提供土源地并不局限于中标方可以免除相关材料质量责任,中标方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土源认真取土、处理,对于取土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的土源应及时通知招标方进行更换或者处理,如果因为中标方没有告知招标方而产生回填质量问题,招标方有权追究中标单位责任。
2、技术要求:
2.1、回填土所用土料的土质、粒径、含水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含有机杂质,粒径不大于50mm,且含水量应符合要求
1、本工程所需工程土,由招标单位负责提供土源地,土源地为水木四期规划范围内,具体位置由项目部现场确定。
2、中标单位负责挖填及运输、回填压实等相关工作。
十、技术资料供应:
1、招标方交付中标的投标方发包内容的全部施工图纸两份,以及有关技术资料。
2、招标方提供的施工图以及有关技术资料,除另有说明外,均做为据以施工的有效文件,中标的投标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如需变更,双方按规定办理手续。
3、工程竣工交工时,中标的投标方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图和结算资料)叁套;否则,招标方有权停付工程款及进行工程决算。
十一、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至总工程款40%;工程全部完工,付至总工程款的80%;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办好竣工资料交接手续并经决算后,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5%;余款5%待工程保修期满两年,中标方须先向招标方提出对质量、保修等情况的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招标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中标方应承担的各项款项将剩余款项结清(不计利息)。
2、中标方在施工期间所用水电装表计量,水电费用按现场实际价格在工程款中扣除。
3、施工过程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招标方将不予支付工程款。
4、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中标方必须制订出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报招标方、监理单位批准,且人员组织到场、开始施工。
5、中标方必须在工程验收交付后的三十日内提交结算报告,逾期提交或者提交资料不全,招标方有权拒绝接受,由此产生的责任中标方自己承担。招标方收到中标方提交的结算资料后四十个工作日审查完毕并通知中标方,中标方接到结算审查通知后十五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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