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及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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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及说明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如暂无,可不提供)
4.外方导师或合作者简历(如暂无,可不提供)
5.收取费用明细表(如暂无,可不提供)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 两封专家推荐信
8.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9.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如暂无,可不提供)
10.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1.其他材料
12.2015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未来科学家项目(博士后)个人申请表(附件3)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学校国际合作处的相关审核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申请人需向研究生院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由其审核留存(留存期限为两年)。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申请表第一页需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背景颜色不限)。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时,在“申请留学情况”中的“具体研究方向”栏目中,应注明属“力学、人类遗传学、结构生物学及生物物理学、生命科学相关交叉学科、先进材料、电子信息、航空航天、先进制造、能源与动力、其他专业方向”中的一项。
2.《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名称: 哈尔滨工业大学 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 研究生院
联系人: 刘杨 电话: 0451 传真: 0451 电子信箱:hitgs_csc@
通信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邮政编码: 150001 □□□□□□□□□□□□ (由各受理单位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编写)
被推荐人姓名:(申请人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级别: 行政职务: 已在本单位工作/学习(在校工作/学习年数总和)年 1. 申请表内容是否属实: 如有不属实之处,请予说明: 2. 推荐单位需承担以下责任及义务:①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年度选拔简章及相关项目选派办法,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评审)后进行推荐,对其出国研修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要求;②承担被录取人员的国外的管理责任;③留学人员学成归国后,及时对其进行考核,汇总典型成果并及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如无异议,请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包括被推荐人近五年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学校对申请人出国研修目标要求;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请控制在500个字符以内)。
(由所在院系填写,手写、打印均可)
(申请人将此意见录成“.doc”文件,并于5月11日前发至hitgs_csc@,邮件及文件名称均为:“学号-姓名” )
3. 所在单位对被推荐人出国留学申请的具体意见是: □优先推荐 □一般推荐 □暂不推荐
单位公章: (院系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中央各部、委主管部门的复核意见,亦请在本栏写出):
(无需填写)
单位公章: (无需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无需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如暂无,可不提供)
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博士后研究/访问学者;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④留学专业、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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