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主要指标解释.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主要指标解释
人口密度
指城区内的人口疏密程度。计算公式:
城区人口+城区暂住人口
人口密度=
城区面积
人均日生活用水量
指每一用水人口平均每天的生活用水量。计算公式:
居民家庭用水量+公共服务用水量+免费供水量中的生活用水量
人均日生活= ÷报告期日历日数×1000升
用水量 用水人口
供水普及率
指报告期末城区内用水人口与总人口的比率。计算公式:
城区用水人口(含暂住人口)
供水普及率= ×100%
城区人口+城区暂住人口
城区公共用水人口(含暂住人口)
公共供水普及率= ×100%
城区人口+城区暂住人口
燃气普及率
指报告期末城区内使用燃气的人口与总人口的比率。计算公式:
城区用气人口(含暂住人口)
燃气普及率= ×100%
城区人口+城区暂住人口
建成区供水管道密度
指报告期末建成区内供水管道分布的疏密程度,计算公式:
建成区供水管道长度
供水管道密度=
建成区面积
人均城市道路面积
指报告期末城区平均每人拥有的城市道路面积。计算公式:
城区道路面积
人均城市道路面积=
城区人口+城区暂住人口
建成区路网密度
指报告期末建成区道路分布的疏密程度,计算公式:
建成区道路长度
建成区路网密度=
建成区面积
建成区道路面积率
指报告期末建成区道路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比重。
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
指报告期末建成区排水管道分布的疏密程度,计算公式:
建成区排水管道长度
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
建成区面积
污水处理率
指报告期内污水处理总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
指报告期内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指报告期末城区内平均每人拥有的公园绿地面积。计算公式:
城区公园绿地面积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城区人口+城区暂住人口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指报告期末建成区内绿化覆盖面积与建成区面积的比率。
建成区绿地率
指报告期末建成区内绿地面积与建成区面积的比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指报告期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率。计算公式: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生活垃圾产生量
在统计时,由于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易取得,可用清运量代替。“垃圾清运量”在审核时要与总人口(包括暂住人口)对应,一般城市人均日产生垃圾为1kg左右。
市区(县)面积
指城市(县)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土地面积(包括水域面积)。地级以上城市行政区不包括市辖县(市)。按国务院批准的行政区划面积为准填报。
市区(县)人口
指城市(县)行政区域内有常住户口和未落常住户口的人,以及被注销户口的在押犯、劳改、劳教人员。未落常住户口人员是指持出生、迁移、复员转业、劳改释放、解除劳教等证件未落常住户口的、无户口的人员以及户口情况不明且定居一年以上的流入人口。地级以上城市行政区不包括市辖县(市)。
按公安部门的户籍统计为准填报。
城区(县城)面积
指城市的城区和县城的面积。
设市城市城区包括:(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1)县政府驻地的镇(城关镇)或街道办事处地域;(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城市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一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