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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风险管理制度.pdf

发布:2015-08-14约2.94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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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002035 公司简称:华帝股份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款项风险管理制度 鉴于公司现行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和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已经不适用于新会计准则的要 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开始实施经销商赊销政策的调整,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30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07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采用应收款项账龄法和应收款项重要 程度相结合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明确应收款项重要性特征判定的标准、风险评估和减值测 试、坏帐准备的确认方法和计提标准,使公司现已执行的会计政策具有更好的操作性。 一、应收款项风险管理规定 1、应收款项管理范围: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2、应收款项风险分类及认定标准: (1)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期末应收款项达到 300 万元以 上(含 300 万元),或关联方应收款项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 % 万元以上的定义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指期末单项 金额未达到上述(1)标准的,但该应收款项最后一笔往来资金账龄在 2 年以上的,或 依据公司搜集的信息证明该债务人已经出现资不抵债、濒临破产、债务重组、兼并 收购等情形的,影响该债务人正常履行信用义务的,确认为组合风险较大的应收款 项。 (3)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指除上述(1)和(2 )两项外的应收款项。 3、应收款项风险管理 达到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应 收款项涉及的往来客户,由所属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客户资信资料,包括客户提货及市场 销售情况、客户享受的销售结算和市场支持政策、毛利贡献和相关抵押担保等文件,并 及时提交公司资金运营部。资金运营部负责定期审核该客户资料,评定往来客户信用等 级,并于每月末向董事会提交该部分应收款项变动情况、帐龄分析及客户资信状况、有 无资产抵押或担保等情况的说明。 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组合风险等级评定分为三等:一等风险较低水平为与客户 尚存在合作关系的客户,但合作次数间隔时间较长,或应收款尚处于合同期内的押金或 质量保险金,依据合同可以回收的应收款项,信用风险水平较低;二等风险较大水平为 与客户已经停止合作关系,但部分往来款项尚未结清,由于时间较长,对方拒绝或拖延 支付货款,但该款项尚在催收之中,属于回收速度缓慢且坏账可能在 50 %以上的应收款。 三等风险为客户出现资不抵债、资金周转困难、濒临破产、债务重组等影响信用正常履 行的状况,形成坏账可能性达到 90% 以上,评定为信用风险最高等级。 二、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在按照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基础上,对个别应收款项按重大特 征程度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1、 按照应收款项重大特征程度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1)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 10%。 (2 ) 对单项金额非重大但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分三 类风险等级不同补充计提不同比例坏账准备,一等风险较低单独计提比例为 30%, 二等风险较大单独计提比例为 50%,三等风险最高等级计提比例为 100%。 (3 ) 对除上述两项外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 、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应收款账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2 年(含 2 年) 10% 2-3 年(含 3 年) 20% 3-4 年(含 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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