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心岩屑现场描述内容和方法.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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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岩心岩屑的含油级别划分和现场描述内容、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岩心岩屑的现场描述。;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Y/T 5615-2004 石油天然气地质编图规范及图式
Q/SH 1020 1349-2003 钻井取心和井壁取心录井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孔隙性含油
以岩石颗粒骨架间分散孔隙作为原油储集空间。
3.2
缝洞性含油
以岩石裂缝或溶洞作为原油储集空间。 ;4 设备和材料配置
4.1 主要设备配置包括:荧光灯、双目实体显微镜。必要时增加碳酸盐含量分析仪。
4.2 主要工具和???料配置包括:钢卷尺、直尺、放大镜(5倍或10倍)、点酸盘(无釉瓷板)、小刀、鎯头、劈刀、镊子、试管、烧杯、酒精灯、稀盐酸(浓度为5%或10%)、茜素红溶液、氯仿(或丙酮、正己烷)、蒸馏水、拭镜纸、滤纸、铅笔(红色、灰色)、标准岩谱、标准色谱、粒度筛、水桶和记录纸。必要时增加百格盒。 ;5 岩心岩屑含油级别划分
5.1 孔隙性含油岩心含油级别划分
5.1.1 分级
以岩性层为单位,以岩心新鲜断面的含油情况为准,分为饱含油、富含油、油浸、油斑、油迹、荧光六个级别。
5.1.2 含油级别确定原则
按含油面积占岩石总面积的百分比和含油产状及饱满程度并重的原则确定含油级别(致密砂岩类应降一级定级)。若含油面积占岩石总面积的百分比达到某一含油级别,但其含油产状及饱满程度并未达到该级别时,应降一级定级。
5.1.3 含油级别确定方法 见表1。;表1 孔隙性含油岩心含油级别划分;5.2 缝洞性含油岩心含油级别划分
5.2.1 分级
分为富含油、油斑、荧光三个级别。其中,粘土岩类只采用富含油、油斑两个级别。
5.2.2 含油级别确定原则
按含油缝洞占岩石总缝洞的百分比和含油产状并重的原则确定含油级别。若含油缝洞占岩石总缝洞的百分比达到某一含油??别,但其含油产状并未达到该级别时,应降一级定级。
5.2.3 含油级别确定方法
见表2。 ;表2 缝洞性含油岩心含油级别划分 ;5.3 孔隙性含油岩屑含油级别划分
5.3.1 分级
分为富含油、油浸、油斑、油迹、荧光五个级别。
5.3.2 含油级别确定原则
按含油岩屑占定名岩屑的百分比和含油产状及饱满程度并重的原则确定含油级别。若含油岩屑占定名岩屑的百分比达到某一含油级别,但其含油产状及饱满程度并未达到该级别时,应降一级定级。
5.3.3 含油级别确定方法
见表3。 ;表3 孔隙性含油岩屑含油级别划分 ;5.4 缝洞性含油岩屑含油级别划分
5.4.1 分级
分为富含油、油斑、荧光三个级别。
5.4.2 含油级别确定原则
按含油岩屑占定名岩屑的百分比和含油产状并重的原则确定含油级别。若含油岩屑占定名岩屑的百分比达到某一含油级别,但其含油产状并未达到该级别时,应降一级定级。
5.4.3 含油级别确定方法
见表4。 ;表4 缝洞性含油岩屑含油级别划分;6 岩心描述内容和方法 ;6.2 描述顺序及重点
6.2.1 描述顺序:颜色、成分、分选、颗粒形状、胶结物、胶结程度及类型、结构、构造、化石、含有物、油气水显示、岩层之间的接触关系、地层倾角、岩心出筒时的油气产状、与稀盐酸反应情况。
6.2.2 描述重点:含油性与岩性、结构、构造、含水性、物性的关系,以及与其中所夹泥质条带和不含油岩性之间的关系,并详细描述地层倾角、断层破碎带、裂缝、擦痕和冲刷面。;6.3 描述要求
6.3.1 岩性、化石、含有物、特殊矿物和构造名称应符合SY/T 5615的规定。
6.3.2 颜色名称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6.3.3 对矿物及岩石的鉴定,应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
6.3.4 鉴别岩石的含油气水情况时,可参见附录E。
6.3.5 岩浆岩、火山碎屑岩和变质岩的定名,应主要通过镜下鉴定取得。
6.3.6 岩心描述内容应以现场观察、分析、试验结果为主,必要时可部分采用镜下鉴定成果。;6.4 碎屑岩定名和描述内容;描述时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6.4.1.3 含油级别:含油级别划分见5.1。
6.4.1.4 岩性:根据不同粒级含量并结合填隙物成分(杂基和胶结物)和碎屑成分(矿物成分和岩屑成分)确定。其定名原则为:
a) 按粒级定名时,以主要粒级颗粒含量≥50%的粒级为基本定名。若主要粒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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