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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信息技术课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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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信息技术课程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1年6月 目录 一、课程培养目标 1 二、课程内容架构 1 三、课程开设建议 2 四、课程内容描述 3 (一)义务教育部分 3 模块一 硬件基础与系统管理 3 模块二 信息加工与表达 5 模块三 网络与信息交流 7 模块四 算法与程序设计 9 模块五 机器人设计与制作 11 (二)高中教育部分 14 模块一 网络技术应用 14 模块二 多媒体技术应用 16 模块三 算法与程序设计 18 一、课程培养目标 基础教育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是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学生的信息素养表现在:熟练使用信息技术工具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信息的能力;对信息活动的过程、方法、结果进行评价的能力;在熟悉并利用技术条件和环境的基础上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与解决学习和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顺应技术应用给社会生活带来的变化,遵守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 信息素养在课程目标的不同维度均有体现。其中,在知识与技能维度,强调对信息技术基本概念、思想和基本工具的了解和掌握;在过程与方法维度,不仅强调利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和方法的掌握,也强调信息技术学习方法和习惯的养成,强调借助信息技术工具开展协作及参与社会活动习惯的养成;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维度,强调在课程整体层面上要重视对信息道德、信息伦理、信息文化的感悟与内化,形成积极的有关信息时代的技术观和价值观,养成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学习和改善生活的意识和态度,积极、负责、安全、健康地使用信息技术。 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是一个持续提升的过程,在不同学段,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内容各不相同,在信息素养的培养水平上各有侧重。其中,小学阶段侧重对基础知识和基本工具的掌握和应用,强调对信息技术和信息文化的体验和感悟,以基础入门为标志,以感悟信息文化为目标;初中阶段侧重对信息技术基本特征的归纳和总结能力的培养,注重主动学习信息技术的意识和方法的熏陶,关注与信息素养相关的认知能力、判断能力、想象能力、批判能力的培养,以迁移应用为标志,以顺应信息文化为目标;高中阶段强调领域应用,以多样化的应用技术领域的能力训练为主,同时强调学生在不同领域方向上的个性能力塑造,以个性化能力培养为标志,以内化信息文化为目标。 二、课程内容架构 在本标准中,课程内容分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两个部分用表格的形式进行描述。 义务教育阶段一共设置五个模块:硬件基础与系统管理、信息加工与表达、网络与信息交流、算法与程序设计、机器人设计与制作。 高中阶段以多样化的应用技术领域能力训练为主,共设置三个模块,分别是网络技术应用、多媒体技术应用、算法与程序设计。 不同学段在内容和水平上相互衔接、各有侧重。以算法与程序设计为例,小学阶段以体验为主,强调借助积木式编程工具,直观地通过对对象、模块、控制、执行等概念及作用的操作体验,感受编程思想;初中阶段以高级程序设计语言为工具,通过尝试实现基本程序结构,将实际问题解决与算法思想形成联结;而高中阶段则从面向实际问题的解决入手,借助几种比较典型问题的解决,帮助学生体会程序设计的作用及魅力。 内容的呈现采用表格的形式,每个模块一个表格,模块内设单元,单元中采用逐条陈述的方式呈现具体内容。因表达上的局限,标准对内容的表述力求完备,尽量刻画出主要知识点或教学范围,但又不以穷举知识点为追求,并以过程化描述或者举例描述的方式表达该类知识点应达到的难度水平。每个模块内容的表述中,其排列顺序既表达了学科知识的聚类特性,也体现了知识分类和认知水平上的层次差异。 需特别注意,表格中所呈现的聚类和层次关系仅仅是对知识体系而言的,模块中上下呈现的不同单元,并不是前后关系,而较多是并行关系。在教材编写和实际教学的过程中,务必准确理解,依照不同单元之间知识的内在关系,在充分尊重学生认知过程特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或教师教学习惯融合、打通,形成相应的合理方案。 本标准系统地推出整个基础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课程,是希望能够比较充分地说明本专业委员会对基础教育信息技术课程的整体认识,希望能作为各地各校研制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设计的参考。 三、课程开设建议 本标准中无论义务教育阶段还是高中阶段均只给出模块设计,为方便管理起见,每个课程内容模块均为2学分36课时,且不明确区分必修或选修。建议各地各校从实际出发,在充分考虑自身条件和学生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参考本标准制定相应的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标准,再将更多细节落实到位。同时鼓励各地在参考本标准的基础上开展多样化的探索,进一步完善信息技术课程内容体系。以机器人设计与制作为例,就本专业委员会调查所知,部分学校已经积累了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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