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辽宁分行自助设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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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
自助设备加取钞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现金运营管理,规范自助设备加取钞操作,防范操作风险,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自助设备运营操作规程》(试行)等有关制度,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章 基础管理
第二条 行部管理。
自助设备按照布放的位置分为在行式自助设备和离行式自助设备。在行式自助设备不设独立行部,由自助设备所在网点进行账务核算和日常管理。离行式自助设备以金库为依托,实行集中管理,二级分行所在城市的离行式自助设备账务挂靠在金库所在行部,县支行的离行式自助设备账务挂靠在支行金库所在行部。
第三条 岗位设置。
离行式自助设备账务挂靠行设置会计主管岗、记账岗、加取钞岗(钞箱管理员)、整点岗。在行式自助设备账务挂靠行设置会计主管岗、主出纳岗、加取钞岗(钞箱管理员)。
第四条 人员配备。
离行式自助设备加取钞岗(钞箱管理员)至少配备4名专(兼)职人员,其他岗位人员由金库所在行对应岗位人员兼任。在行式自助设备各岗位人员由网点各岗位人员兼任。
第五条 基本规定。
(一)自助设备钞箱钥匙、密码的保管和使用要坚持“分持分用,平行交接”的原则。自助设备密码每半年至少更换一次,密码管理员工作变动,必须更换密码,短期休假或离职(5天(含)以上)时要更改密码。
(二)同一台自助设备的两名钞箱管理员,要按季轮换,每次至少轮换一人。轮换时,双方办理钞箱钥匙、密码交接手续,并在《业务印章、钥匙、密码及安全认证卡保管使用登记簿》上登记。
(三)自助设备原则上采用整体更换全部钞箱的方式加钞、取钞,其中,集中管理的自助设备必须整体更换全部钞箱。
(四)离行式自助设备加钞、取钞工作视同到营业机构接送款,要严格执行运钞管理制度。
(五)自助设备帐务挂靠行设ABIS柜员现金箱,用于现金整点和自助设备钞箱现金的调入调出。
(六)自助设备安装后,负责安装部门应与自助设备账务挂靠行认真办理自助设备密码及钥匙交接手续,并登记《业务印章、钥匙、密码及安全认证卡保管使用登记簿》。
(七)在行式自助设备加钞标准为一个工作日所需数量。离行式自助设备加钞标准为两个工作日所需数量,特殊情况的,可延长为三个工作日所需数量,但不得超过三日。
(八)自助设备加钞、取钞工作在营业柜台以外进行的,原则上在营业前或营业终了后封闭进行。特殊情况需在营业中加钞、取钞时,有独立密闭空间的,可在监控下双人持防卫器械进行柜台外加钞、取钞;没有独立密闭空间的,需临时划定一定的警戒范围,并持必备的防卫器械进行。
第三章 加取钞操作流程
第六条 离行式自助设备加取钞。
自助设备账务挂靠行要通过ABIS系统及时检查钞箱现金情况。自助设备管理部门也要通过自助设备监控管理系统监测自助设备钞箱现金余额,不足时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自助设备账务挂靠行及时加钞。
(一)查询。记账员利用“0635本行现金状况”查询现金类自助设备系统柜员现金箱余额,根据现金箱余额确定加、减现金数量。
(二)向金库领入现金。
1.帐务处理。记账员填制记账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批后,做“0604柜员领入现金”交易,向金库申请领入自助设备用现金。
2.办理现金交接。2名钞箱管理员凭“0604柜员领入现金”记账凭证与2名管库员办理现金交接,完成现金交接后,双方在记账凭证上签章确认。
(三)配钞装箱。
1.帐务处理。记账员填制记账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批后,做“0606柜员调入ATM现金”交易,将现金调入自助设备钞箱。
2.配钞。2名钞箱管理员凭“0606柜员调入ATM现金”记账凭证进行配钞,将现金装入钞箱后加锁。钞箱锁具处粘贴标明钞箱所属自助设备字样的标签。
3.配钞要求:放入钞箱现金应符合人民银行的流通标准,不许使用原封券,严禁假钞、残钞放入钞箱。不得强行挤压堆放超量的钞票。新、旧版人民币不能混装在同一钞箱内。上述操作,均需在电视监控范围内操作。钞箱锁具需粘贴标明钞箱所属自助设备字样的标签。
(四)运送。自助设备管理员向金库主任提出加取钞申请,金库主任安排运钞车辆,实施武装押运。钞箱管理员双人将钞箱装入运钞车辆。
(五)加钞。到达目的地后,钞箱管理员双人取出钞箱,在保安人员武装保护下,实施加钞。
(六)检查。自助设备管理员双人打开自助设备电子柜门,在管理端界面输入正确的口令,在确保设备前端没有客户使用的前提下,设备进入操作员模式。检查回单打印纸剩余数量,核对吞卡张数。检查回单打印机工作状态是否良好,剩余打印纸数量,视情况决定是否更换纸卷。取出设备被吞卡片,清点数量,记录在《自助设备管理登记簿》上,并与设备记录吞卡数量核对一致。将日志组件拉出,检查流水记录纸,如果需要更换,注明业务日期,装上新打印纸纸卷。检查色带使用情况,必要时更换打印机色带。
(七)核对。钞箱管理员电话通知记账员通过“0635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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