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6篇).pdf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事故处理范围
凡在施工(包括调试)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半规定,或不符合设
计要求,或施工差超过质量标准允许范围,为此需要返工,或造成永久性缺陷
者,或工程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包括装卸、搬运、试运过程)由于操作、使用、调
整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均属质量事故。
2事故的分类
2.1重大质量事故
l房屋及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
l建筑结构物基础超过规范规定的不均匀下沉,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
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必须经过补强才能使用。
l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
l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l严重影响下一步主要工程施工,其损失金额____万元以上或影响工期____
天以上者。
l返工损失一次在____万元以上的。
2.2一般质量事故
l返工损失一次在____万元以下的。
l影响下道工序施工____天到____天者。
2.3记录事故
l返工一次损失在____千至____万无。
l影响下道工序施工不超过____天者。
3质量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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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质量事故由当事施工单位报告。
l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除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外,还应在两天内报
告建设单位和监理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主持事故的调查分析会,并在五日内写
出质量事故报告送交建设单位、质检站和监理部。
l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除向有关主管部门上报外,还应在五小时
内向建设单位和监理部报告,属施工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内部应首先对事故经过
原因对策及责任都分析清楚。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质监站和监理部有关人
员进行事故初步分析后(事故发生十日内),由质监站上报省电力质监中心站,由
责任单位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l事故发生后,应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l事故调查分析应做到: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者、防范措施、责任者没处理
四不放过。
4处理程序
l在进行质量事故分析时,质监站根据需要可委托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必要的
检测试验,提供事故分析及处理方案的技术条件和所需数据。
l质量事故由当事施工单位处理。
l一般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缺陷处理,由公司质监站、监
理部和设计代表审核后组织实施。
l重大事故处理方案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建设单位、监理部、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事故发生单位共同签证后实施。对按经济损失____万元
以上,重要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倒塌或严重影响主要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
能的质量事故,质量监督中心站还应及时报告质量监督中心总站,请中心总站参
与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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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违章指挥,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造成质量事
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告者应严肃处理,除给予行政处分年,对情节严重者应给
予经济制裁。
5有关事项
l质量事故的损失金额,应按返工实际发生的材料设备费、人工费、机械
费、加该施工队伍等级的定额取费等级计算(应扣除回收价值)。
l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处理全过程技术资料(影像、记录、分析报告、补强
措施、试验数据、工程图纸等)应妥善保存,单位工程竣工资料予以移交。
l施工任务分包主发生的事故,由原包单位负责按上述程序处理。
l有关事故定性、责任、处理意见等各方分歧重大而又不统一时,由上一级
质量监督部门或有关上级机关裁决。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二)
1、自检—
2、监检—
3、质检
一、施工单位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
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
(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工
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