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运输系统检查(芦溪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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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运输系、供电系统检查与管理
芦溪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胡国庆
2016年7月11日
一、煤矿目前装备情况
煤矿装备主要分固定设备和移动设备两个大类,此外还有小型电器和材料等。
1.固定设备。主要有矿井主供电设备;矿井提升设备,主要用于运送人员、设备和材料,分立井提升设备、斜井(巷)提升设备和平巷运输设备;矿井主要通风机;矿井压风设备;矿井主排水设备;永久抽排设施等。
2.移动设备。主要有(采掘机械)、移动供电设施、局部通风设施、钻探设备、移动抽排设备、运输和辅助运输设施等。
3.除以上两种设备外还有一些机电方面的材料、通讯设施、信息化系统、监控系统、小型电器等。
二、矿井提升系统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矿井提升根据井筒布置形式分立井提升和斜井提升两种;根据提升机种类分单绳缠绕式、多绳摩擦式(分塔式、落地摩擦式)和摩擦式三种。
主要监察项目
1 .矿井主提升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配备足够的操作司机,司机是否经具备资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按期复训。
2 .非全自动提升机是否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 .全自动提升机用于升降人员的是否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 .主提升设备是否具备设备检修制度、设备检验和试验制度、巡查制度和图表、保护试验制度、保护装置整定制度、主提司机岗位责任制等。
5 .司机操作室是否有可靠地降温和采暖设施。
二、矿井提升系统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6. 主提升装置是否装设下列保险装置,并符合下列要求:
(1)防止过卷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或出车平台)0.5m时,是否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制动作用,可现场实际用试验或模拟试验。
(2)防止过速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15%时,是否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查阅检验资料)
(3)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查阅检验资料和现场试验)
(4)限速装置:提升速度超过3m/s的提升绞车是否装设限速装置,以保证提升容器(或平衡锤)到达终端位置时的速度不超过2m/s。(查阅检验资料)
(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当指示器失效时,能自动断电并使保险闸发生作用,可现场试验或查阅检验资料。
二、矿井提升系统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6)闸间隙保护装置:当闸间隙超过规定值时,能自动报警或自动断电,现场检查保护安装情况,查阅检验资料。
(7)松绳保护装置:缠绕式提升绞车是否设置松绳保护装置并接入安全回路和报警回路,在钢丝绳松弛时能自动断电并报警。箕斗提升时,松绳保护装置动作后,严禁受煤仓放煤,现场试验。
(8)满仓保护装置:箕斗提升的井口煤仓仓满时能报警和自动断电,查阅检验资料(大富煤矿)。
(9)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当提升容器(或平衡锤)到达设计减速位置时,能示警并开始减速,现场试验。
(10)防止过卷装置、防止过速装置、限速装置和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应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现场查看双限制安装使用情况,也可查阅检验资料
二、矿井提升系统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7.立井中升降人员,应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提升容器是否满足下列要求:
(1)乘人层顶部应设置可以打开的铁盖或铁门,两侧装设扶手。
(2)罐底是否满铺钢板,如果需要设孔时,是否设置牢固可靠的门;两侧用钢板挡严,并不得有孔。
(3)进出口是否装设罐帘或罐门,高度不得小于1.2m。罐门或罐帘下部边缘到罐底的距离不得超过250mm,罐帘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0mm。罐门不得向外开,门轴是否防脱。
(4)提升矿车的罐笼内是否装有阻车器。
(5)单层罐笼和多层罐笼的最上层净高(带弹簧的主拉杆除外)不得小于1.9m,其他各层净高不得小于1.8m。带弹簧的主拉杆是否设保护套筒。
(6)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0.18m2。
(7)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重差,是否在井口公布,罐笼每层内1次能容纳的人数应明确规定,严禁超载、超载重差和超定员运行。
二、矿井提升系统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8.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带乘人间的箕斗,是否装设可靠的防坠器,并按期进行静载、空载、重载试验: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是否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应每6个月进行1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1次脱钩试验;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应每班进行1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1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年进行1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是否经常处于灵活状态。
9.立井使用罐笼提升时,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与罐位和提升信号是否满足下列连锁要求:
(1)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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