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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与协调
1、工程监理机构内部的沟通与协调
(1)工程监理机构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
工程监理机构是由人组成的工作体系,工作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
际关系的协调程度,总监应首先抓好人际关系的协调,鼓励工程监理机构
成员。工程监理机构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在人员安排上要量才录用;
2)在工作委任上要职责清楚;
3)在成绩评价上要实事求是;
4)在矛盾调解上要恰到好处。
(2)工程监理机构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
工程监理机构是由假设干部门〔专业组〕组成的工作体系,每个部门〔专
业组〕都有自己的目标和任务。每个子系统〔部门、专业组〕都应从建设
工程的整体利益出发,理解和履行自己的职责,是整个系统处于有序的良
性状态。工程监理机构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在目标分解的根底上设置组织机构;
2)明确规定每个部门〔专业组〕的职能划分、工作目标、职责和权限;
3)约定每个部门〔专业组〕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
4)建立信息沟通制度;
5)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或冲突。
(3)工程监理机构内部需求关系的协调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中有人员需求、试验检测设备需求、办公设施需求等,
而资源是有限的,因此,内部需求平衡至关重要。工程监理机构内部需求
关系的协调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
1)对监理人员的平衡;
2)对监理设备、设施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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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与协调
(1)加强与建设单位领导及驻场代表的联系,尊重建设单位合法合理的意见和
要求;与建设单位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取得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理解
和支持。
(2)熟悉监理合同的内容,理解工程总目标,掌握建设单位的建设意图和对监
理机构的工作要求。
(3)作为沟通与协调的枢纽,监理机构应主动与建设单位协商,其工作指令、
设计变更、图纸等信息传递应通过监理机构传达、发放,保证施工过程中
信息管理路径的唯一性,提升沟通与协调的效率。
(4)涉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有关合同的变更,监理机构不要擅自决定,
必须通过建设单位同意后再实施。
(5)坚持原那么和立场,当建设单位不听取正确的监理意见,坚持不正当的行
为时,总监应通过个别交谈、向上一层级领导汇报等方式解决,不应采取
强硬和对抗的行为,可通过发出工作备忘录,记录备案,明确责任。
3、工程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的沟通与协调
(1)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总监和工程经理之间,专
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与施工单位各级技术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尊重,互
相支持,加强联系,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
(2)监理机构应坚持原那么,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合同规定,正
确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造价、进度、平安生产、合同、资料等问题;
涉及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时,监理机构应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不损害
施工单位的正当权益。
(3)熟悉施工合同内容,掌握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要求,领会合同相关
条款精神,正确处理工程量签证、工期签证和施工索赔等事宜。
(4)建立监理工作制度与工作流程,要求施工单位的原材料进场报验、隐蔽过
程验收、分局部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平安〕
方案报审等工作,严格按照监理工作制度与工作流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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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作为沟通与协调的枢纽,要求施工单位的各种申请、报批等相关信息,应
通过监理机构上报建设单位,保证施工过程中信息管理路径的唯一性,提
升沟通与协调的效率。
(6)在施工过程中,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标准的质量问题,监理机构不预验
收,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整改;假设沟通与协调无效,施工单位拒不整改,
监理机构可根据监理合同、监理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签发工程暂停令〔【监
理标准】表
、工程监理机构与供货单位的沟通与协调
假设监理合同中明确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大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