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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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农村土地流转
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
为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统一规范县、乡、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框架
按照“便民、节俭、高效”的基本原则,依托县、乡经管部门和村委会,与阳光村务工程有机结合,搭建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
1、机构人员:县级平台由农业局主管,具体业务由县
经管局负责。服务平台配备工作人员若干人,由农业局、经管站等部门人员组成,以经管局工作人员为主;乡级平台由乡(镇)长主抓,乡(镇)经管中心具体负责。人员由主管领导、经管中心、土地管理所、司法所等人员组成,以经管中心工作人员为主;村级平台由村委会主管,人员由村两委、部分村民代表组成,由村财会人员负责具体业务。
2、场所建设:县、乡两级服务平台设立信息发布大厅、办公室、资料档案室;信息发布大厅进驻本级政务大厅增设土地流转信息、项目资质审查、收益评估、合同签订鉴证、抵押贷款、纠纷调解仲裁等功能窗口。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办公桌椅、档案卷柜等基础设施电子显示屏。县平台职责
1、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向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进行流转。
2、编制流转规划,规范流转行为,指导制定流转基价,提供合同签订和鉴证服务。
3、收集、整理、汇总、上传和发布土地流转信息。
4、制定和完善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5、复审流转的受让方准入的资质条件。
6、协调和配合相关金融机构做好抵押担保贷款登记、评估、审批工作,建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和诚实信用体系、
7、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8、指导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信息网的设立。
9、负责乡(镇)报备资料的复核整理,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乡(镇)平台职责
1、编制土地流转规划。
2、辖区内信息的搜集、登记、核实、发布、储存、上报。
3、受理土地流转事宜;初审或审定受让方准入资质的条件;挂牌流转、及时进行收益评估和基价指导;规范流转合同的签订和鉴证。
4、受理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押贷款申请,配合金融机构审核抵押贷款条件,出具抵押贷款登记证明。
5、负责或协助调解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村级平台职责
1、负责本村土地流转和抵押贷款信息的搜集、登记、核实、备案与上报,引导有意向流转土地的农户进行规范流转;
2、组织确认流转土地的地块、面积、“四至”边界;
3、协助调解本村土地承包合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4、负责清查确认土地台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土地经营权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强化组织领导经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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