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数据共享制度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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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科学数据是在科学技术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基本数据、资料,以及按照不同
需求而系统加工的数据产品和相关信息。科学数据既是某一阶段科技活动的总
结和成果,又是未来科技活动继续开展的基础与前提。正如科学家牛顿的那句
名言,“如果说我看的更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任何杰出科学家
的成就无不依赖于前辈及同行们的经验与成果。由此可见,交流共享科学数据
对科技进步的重要积极意义。
全篇文章的行文思路依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逻辑结构顺
次展开,对科学数据共享分别进行释义、论证和求解。
在回答科学数据共享“是什么”的问题上,本文第 1 章首先对全文涉及到
的若干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以明晰科学数据共享的基本内涵及其在科技资源
共享体系中所处的地位。第 2 章以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的方法,以欧美及典型
国际组织为代表,以科学数据共享发展演进历程和相关立法状况为切入点,对
国际科学数据共享现状进行简明扼要的概述。国内部分,重点梳理我国科学数
据共享现行法律规范,并以国家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为例,对我国科学数据
共享工程的运作模式和工作成果进行介绍,结合国内外科学数据共享现状进行
对比,就我国现存主要问题加以评析。
在明晰何谓科学数据共享的基础上,本文在第二个逻辑层次集中探讨“为
什么”推行科学数据共享的问题。第 3 章分别从属性剖析、哲学、经济学、法
学四个方面,对科学数据共享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深入论证。进而得出结论,
即,科学数据的资源属性、科学技术发展进程中知识的普遍联系、科学数据的
社会价值、我国所有制现状等因素,决定了推行科学数据共享的必要性;科学
数据的可复制性与增值性、科学数据的经济价值、科学数据的投入产出规律等
因素,决定了科学数据得以实现共享的可行性。
在阐明何谓科学数据以及为何推行科学数据共享之后,文章用第 4、5、6
三个章节集中对推行科学数据共享应当“怎么办”的问题详加阐述。第 4 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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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针对科学数据共享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展开论述,就共享与知识产权
专有性之冲突设计解决方案,并提出我国应对科学数据库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
建议。第 5 章围绕科学数据共享机制问题展开应然层面上的探讨,提出了国有
资源与非国有资源区分、可持续发展、尊重知识产权、国家统筹协调等四项科
学数据共享基本原则,同时针对共享平台建设、共享系统运行、共享系统维护
三个侧面,归纳出充实数据、多级平台、健全数据质量标准体系、规范数据编
目、分级分类、许可付费、稳定资金支持、建全奖惩、精进数据管理技术、绩
效评估等一系列具体详实的科学数据共享制度。第 6 章在总结前文结论的基础
上,对我国科学数据共享立法工作进行多方面建议,包括立法指导思想、立法
基本原则、立法内容构成以及立法体系构成。
文章在结尾处再次重申了本文的选题初衷和最终结论,即,科技飞跃和社
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有赖于科学数据共享之推动,我国欲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科学
数据共享,必须通过合理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对共享活动提供全方位的制度约
束与保障。
关键词:科学数据;共享;专有性;数据库;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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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Scientific data refers to the basic data and information produced during the
process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research, along with the data products and
related information according to different needs. Scientific data is not only a
summary of the prev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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