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合理用药与处方点评.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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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的临床合理用药与处方点评;主要内容;1 抗菌药物的概念;2 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主要表现;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主要表现;3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制定治疗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 给药途径:
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
;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明确指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分级原则;分级管理目录;分级管理目录;分级管理目录;分级管理目录;分级管理目录;分级管理办法;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及注意事项;二 头孢菌素类;头孢类抗菌药物的注意事项;碳青霉烯类抗生素;β内酰胺类和β内酰胺酶抑制剂; 氨基糖苷类;大环内酯类;糖肽类抗生素; 喹诺酮类;案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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