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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ppt

发布:2017-11-24约5.14千字共2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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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2 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 6.2.1 现代企业组织形式的类型 企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三种主要的法律形态: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后者实现了由古典企业向现代企业的转化。 ⑴ 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通常指那些由一个自然人单独出资设立、独立拥有和控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法律特征:①投资主体是单一的自然人;②投资者在企业的财产与其它的财产在法律上是不能分离的;③投资者拥有企业的全部所有权和经营权;④投资者独自承担企业的全部经营风险,并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优势:①企业的设立、变更及解体较为简单、方便;②经营者激励机制效率较高;③企业的结构层次少,管理简单;④企业适应环境变化的决策应变能力强。 □劣势:①资本来源单一,其规模的扩张受到较大的限制;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抗风险能力较差;③企业对企业主个人的依赖性强,企业的寿命一般较短;④企业主的投资风险大。 □独资企业适应于那些行业? 适应于规模小、经营比较单一、经济活动比较简单的行业。如零售业、餐饮业、咨询业等服务行业。 ⑵ 合伙企业 □指那些由若干个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企业。 □法律特征:①企业的建立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②其有效运作需以合伙人之间的彼此信任为基础;③企业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④合伙人根据协议或合同分享利润;⑤所有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优势:①企业的创业和解散手续比较简单;②资金来源比独资企业充裕;③经营能力一般比独资企业强。 □劣势:①资金的来源有局限性;②合伙人之间在经营决策上容易发生重大分歧而导致企业经营失败或解体;③投资人的风险较大。 □适应范围:合伙型企业较注重合伙人的个人信誉和个人能力及责任感,适用于一些规模较小的服务行业,尤其是各种事务所、咨询机构等。 ⑶ 公司制企业 指那些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集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公司制企业的类型较多,主要有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我国《公司法》规定我国的公司制企业主要是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两合公司(KG),是以共同商号进行商业活动的公司,其股东的一人或数人以其一定的出资财产数额而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其他股东负无限责任。无限股东是法律上的经理,但并不排除有限股东按合同参与领导公司,与只计资本出资的有限股东相比,无限股东有权获得更多的利润分成。两合公司与隐名合伙有相似之处,其无限责任股东之间的关系,与开名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基本相同。 Ⅰ. 有限责任公司 指由一定人数以上股东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特点:①股东人数一般有上限额度;②公司一般不发行股票,股东在交付股金后,以出资证明书作为其出资的凭证;③股东的出资转让具有严格的限制,一般要经公司的批准;④具有非公开性:出资证明不能在市场上交易、公司的重大事件和财务信息无须公开;⑤注册资本的低线要求较低,其规模可大可小;⑥其它:机构设置的灵活性、出资方式的多样性等。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2006年新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 □优势:筹资规模大于合伙企业,但投资风险小于合伙企业;有利于企业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的保密;其规模大小灵活。 □劣势:筹资规模仍有局限,资本的流动性差,资本运行的效率低于股份制企业。 □适用于大量中小企业。 Ⅱ. 股份有限公司   指由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特点;①股东人数有下限没有上限;②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若干等额股份,并采取股票形式(与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③股份可以公开发行,并能依法自由转让;④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财务信息公开化;⑤公司设立的程序较为复杂。 □优点:①具有大规模融资能力,使社会大量的闲置资本得到有效运用,对社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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