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买卖合同(设备).doc

发布:2018-05-05约4.75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 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等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 注 合同总价 (大写):人民币 (小写):¥ 1.1 本合同单价包含由乙方工厂至甲方交货地点的运杂费、随机配件及工具费、包装费、装车费、资料费、培训费、整机安装费、调试费、报验取证费、税金、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提示:上述包含费用项目可能并不全面,具体项目在合同签订中予以增减。如果此设备为进口设备,应约定进口报关等费用的承担方。) 1.2 设备的主要零部件配置详见《设备主要零部件配置表》;随机配件、工具详见《随机配件、工具清单》。 1.3 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详见《 》。 2. 设备制造商: 。本合同中的设备不得交由第三方制造完成。 3. 包 装 3.1乙方提供全部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丢失。这类包装要符合铁路公路包装储运的规定,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或多次搬运和装卸,并采取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锈、防腐蚀和防野蛮装卸等必要的保护措施。乙方对其的包装所或保护措施不当所造成的设备运输途中的损坏及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 3.2 包装标记和包件内外随包文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4. 交货及安装期 设备需在 年 月 日前运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现场交货。 年 月 日前安装、调试完毕,达到正常使用要求 日后,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年 月 日前取得国家相关设备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和使用许可证。 5. 交货、安装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5.1 交货、安装地点: 。 (提示:应写明项目具体地址。如供货地点较多或签订合同时尚未确定,建议约定具体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5.2为履行本合同,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 为合同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指定: ,身份证号: 为合同联系人,联系电话 。 5.3 卸车由 方负责,卸车费用由 承担。 6. 运输 6.1 乙方负责将所供设备直接运输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安装地点,所发生的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6.2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前所产生的风险,包括货物毁损、灭失、安全事故、侵权、违法等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3 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安装地点后,按第5.3条进行卸货,另一方提供相应的协助。 6.4 乙方应随货提供设备的质量检验和测试的成果资料以及构成设备的主要材料、部件的质量保证书等。 6.5 每台设备的随机备件、随机工具、技术资料随主机一起交货。 7. 监造及验收 7.1甲方若需进行工厂监造,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监造人员工作,并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监造不免除或减少乙方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7.2 乙方派工作人员赴甲方指定交货安装地点,负责拼装、调试、试验,进行验收、交接,其中关键性试验需有甲方相关人员参加。 7.3甲乙双方进行实物验收,设备配置、随机备件及工具、资料与本合同和发货单规格、型号、数量一致,且无破损,双方认可签字后视为实物验收合格。物流方单据签收由乙方自行签认,不作为验收依据。 7.4 设备经调试正常运行、各项试验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双方签署技术性能验收报告单即视为技术性能验收合格。 (提示:如约定由甲方自行开机调试、试验,甲方须在调试、试验完成后返回已签署的验收单或整改要求给乙方。) 7.5 最终验收合格,以第 方式为准 7.5.1一般设备实物验收、技术性能验收合格,视为最终验收合格;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