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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_T 923-2004 浓缩天然胶乳 薄膜制品 专用氨保存离心胶乳.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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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缩天然胶乳 薄膜制品 专用氨保存离心胶乳 Natural rubber latex concentrate—Centrifuged ammonia preserved types for film production 2005-01-04 发布 2005-02-01 实施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热带作物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天然橡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向前、谭杰、梁德贵、关惠慈、李兰桂。 浓缩天然胶乳 薄膜制品专用氨保存离心胶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薄膜制品专用氨保存离心浓缩天然胶乳的要求与试验、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等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8290 天然浓缩胶乳取样 GB/T 8291 天然浓缩胶乳凝块含量的测定 GB/T 8292浓缩天然胶乳挥发脂肪酸值的测定 GB/T 8293浓缩天然胶乳残渣含量的测定 GB/T 8295天然胶乳铜含量的测定 GB/T 8296天然胶乳锰含量的测定 GB/T 8297浓缩天然胶乳 KOH值的测定 GB/T 8298浓缩天然胶乳 总固体含量的测定 GB/T 8299浓缩天然胶乳干胶含量的测定 GB/T 8300浓缩天然胶乳碱度的测定 GB/T 8301 浓缩天然胶乳机械稳定度的测定 3 要求与试验 3.1 ——鲜胶乳胶桶加氨量至少0.15%(按胶乳计);收胶站鲜胶乳含氨量应不低于0.20%(按胶乳计)。 ——混合鲜胶乳的挥发脂肪酸值不能高于0.08。 ——雨冲胶、长流胶不能用于生产薄膜制品专用浓缩胶乳。 ——由于运输不及时,留存在收胶站收胶池中的过夜胶乳不能用于生产薄膜制品专用浓缩胶乳。 ——鲜胶乳不应加入氨以外的其他保存剂。 3.2 产品要求与试验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要求与试验 项 目 限值 检验方法 总固体含量“(最小),%(m/m) 61.5 GB/T 8298 干胶含量“(最小),%(m/m) 60.0 GB/T 8299 非胶固体“(最大),%(m/m) 2.0 碱度(N}{3)按浓缩胶乳计算(最小),%(m/lm) 0.60 GB/T 8300 表1(续) 项目 限值 检验方法 机械稳定度,S 500-900 GB/T 8301 凝块含量(最大),%(m/m) 0.05 GB/T 8291 铜含量(最大),mg/kg(总固体) 8 GB/T 8295 锰含量(最大),mg/kg(总固体) 8 GB/T 8296 残渣含量(最大),%(m/m) 0.10 GB/T 8293 挥发脂肪酸(VFA)值(最大) 0.04 GB/T 8292 KOH(最大) 1.0 GB/T 8297 a 总固体含量或者干胶含量,任选一项。 b 总固体含量与干胶含量之差。 产品(即薄膜制品专用氨保存离心浓缩天然胶乳)不应含有在生产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加入的固定 碱。如果含有稳定剂(如月桂酸皂),其用量应控制在0.03%以内(按浓缩胶乳计)。 4 检验规则 4.14.1.1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按表1的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 检验: a)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b)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 d) 当原料、工艺或设备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e) 合同规定。 4.1.2 每批产品出厂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检验。出厂检验内容包括总固体含量、干胶含量、碱度、挥发脂肪酸值、机械稳定度以及包装和标志,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4.2 以浓缩胶乳生产厂的贮存罐/池为单位,每生产装满一罐/池浓缩胶乳为一个检验批。 4.3 按GB/T 8290规定执行。 4.4 按表1进行检验,如技术指标有两项或两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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