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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pdf

发布:2019-04-13约7.81千字共1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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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达州州市市产产品品质质量量和和食食品品安安全全专专项项整整治治行行动动方方案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质量工作 议精神,严格执行 《国务 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以下简称 《特 别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食品安全为重 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投入品放心区和无公害农产 品生产基地,使农兽药残留监测检出率明显下降;基本杜绝甲胺磷 等五种高毒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初步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可追 溯体系,实现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以 上,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   建立农村食品区域监管责任制;限区域销售小作坊食品,取缔 配制白酒等20种高风险食品无证生产企业,基本遏制使用各种非食 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基本解决滥用食品添 加剂、防腐剂、超标使用色素等问题;在乡镇、街道、社区食品经 营店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在批发企业和销售单位建立 (销)货 台帐制度,在县级以上超市、商场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经营户 实名登记制度,建设一批食品生产加工安全地区和食品销售放心 的 “绿色市场”及 “示范店”,建设一批食品质量平安乡镇 (社 区)。   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的检查率达90%以上;全面实施食品卫生 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向社 公示;取缔乡镇的小型餐馆、县 城以上的餐饮单位、小吃店、路边店无证无照行为,有效遏制重大 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重点产品的专项抽查率达90%以上,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 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无证生产行为基本消除,监督抽 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药品批准 文号;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90%以上的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 GMP组织生产。   进一步规范备案种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实现出 口食品运输包装全部加贴检验检疫标志,出口食品货证相符;涉及 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进出口监管明显加强。   实现 “六个一批”。依法查处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 违法大案要案,取缔一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关停一批证照不全的 生产经营厂点,吊销 (撤消)一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的证照 (资 格),曝光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 “黑名单”,保护和扶持一批优 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   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分别在产品质量安全工 作中的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产品安全监管 长效机制,完善检测体系,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树立 “达州 造”的良好形象。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突出重点产品。把大米、蔬菜、面粉及制品、畜 (禽)产品、 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油脂、灭菌乳、巴氏杀菌乳、婴幼儿配方 乳、碳酸饮料、矿泉水、桶装水、冷冻饮品、葡萄酒、配制白酒、 啤酒、方便面、饼干、干杂制品等20种食品和药品、消费品等工业 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作为监控对象,组织专项行动。   突出重点单位。包括蔬菜种植基地、规模畜 (禽)养殖基地、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食品交易市场及经营门店、小餐馆、 小摊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   突出重点地区。包括农村、城乡结合部、街道社区出租房等制 假售假、无证生产,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产品生产比较集 中,门类比较多的通川区、大竹县、宣汉、渠县等区域。   突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 和回收食品生产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黑窝点;依法查处农药 及残留、兽药及残留等违禁药物滥用、超标现象;严厉查处无证无 照生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来路不明 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餐饮环节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 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病死猪 (牛、羊)肉、注水 肉、未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品的行为;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 告;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以及销售家用电 器、儿童玩具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进出口和走私行为。   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和农产 品市场准入制度,深入开展种植养殖生产过程和农业投入品的治 理;大力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 “瘦肉精”、抗生 素等禁用药物残留监测和打击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 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 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畜牧食品局)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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