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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人民检察院通用家具采购项目(第二次).doc

发布:2018-10-07约1.58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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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人民检察院通用家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刚察县人民检察院(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刚察县人民检察院通用家具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上海容基公招(货物)2018-105 采购项目名称 刚察县人民检察院通用家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额度 人民币58.44万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58.44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不分包 要求 招标内容: 刚察县人民检察院通用家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16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2018年08月17日至08月23日,每天下午9:00-12:00,下午2:30-5:30(午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10608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现场洽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年9月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 采购人联系人 采 购 人:刚察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970-8652528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北州刚察县 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971-8166798/8162798-8081 邮箱:qhrj8284@126.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8室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 收款人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2806002209000006196(行号:102851000114) 注:(中标服务费支付账号) 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刚察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0-8652262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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