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密度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相关技术指标测试方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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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相关技术指标测试方法(试行)
1、动力电池能量密度(PED)测试方法
1.1测试对象
测试对象为电池系统或电池子系统,且应和GB/T 31467.3-2015的测试对象
保持一致。
1.2 测试步骤
室温(25℃±2℃)环境下,按照如下步骤测试:
1)按照企业规定的且不小于I (A)的电流放电至企业规定的放电终止条件,
3
静置不小于30min;
2)按照企业规定的充电方式充电至企业规定的充电截止条件(充电时间不
大于8h),静置不小于30min;
3)重复步骤1),计量放电能量E (以Wh计);
4)重复步骤2)~3)2次,取3次放电能量E的平均值Eaverage 。
5)用衡器测量测试对象的质量M(以kg计,称重时至少包括GB/T 31467.3-2015
附录A.1规定的组成部分);
6)计算测试对象放电能量密度PED (以Wh/kg计),计算公式如下:
PED E / M
average
2、动力电池(含超级电容器)最大充电倍率(CR)测试方法
2.1测试对象
测试对象为电池系统或电池子系统,且应和GB/T 31467.3-2015的测试对象
保持一致。
2.2 测试步骤
室温(25℃±2℃)环境下,按照如下步骤测试:
1)按照企业规定的且不小于I (A)的电流放电至企业规定的放电终止条件,
3
静置不小于30min;
2)按照企业规定的充电方式充电至企业规定的充电截止条件(充电时间不
大于8h),静置不小于30min;
3)重复步骤1),计量放电容量Q (以Ah计);
0
4)按照企业规定的最快充电方式(该充电方式应不高于GB/T 31484-2015的
6.1.1.3使用的充电方式)充电至80%SOC (SOC值为电池管理系统上报数值),静
置30min,计量充电时间t (以s计);
5)按照步骤1)相同的电流放电至20%SOC (SOC值为电池管理系统上报数值),
静置30min,计量放电容量Q (以Ah计),如果Q 低于0.55 Q ,则终止试验;
1 1 0
6)重复步骤4)~5)10次,如果测试过程中测试对象温度超过企业规定的
最高工作温度,则终止试验;
7)取步骤6)10次充电时间t的平均值taverage ,并计算测试对象最大充电倍率
CR (以C计),计算公式如下:
CR 2160/ t
average
3、燃料电池系统(发动机)额定输出功率测试方法
按照GB/T 24554-2009 第7.4条规定的方法测量燃料电池系统(发动机)额
定输出功率。在测试过程中测试对象额定输出功率波动应在标称值的±5%范围以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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