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pdf
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
条
《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
一,经费管理
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
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
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
采购服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二,公务接待
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
活动。
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
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
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
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7、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
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18、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56、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
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57、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58、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和
财务部门批准。
59、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厅局级及以下
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60、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
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
61、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62、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63、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
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
64、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65、出访团组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
66、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
赠礼品或纪念品。
六,公务用车改革
67、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68、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
位一律不得配备。
69、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70、各单位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
围、提高补贴标准。
71、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
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
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七,停建与清理办公用房
72、各级党政机关自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