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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煎药操作规范

第一篇:中药煎药操作规范

中药煎药操作规范

药剂领入、煎煮、发出要经过核对,做到各个环节清楚、准确、

保证质量并建立反映煎药各个环节操作的记录本,记录保持整洁、内

容真实、数据完整,防止差错。

一.药剂领入:住院病人的煎熬药剂要附有处方。在领取药剂时

应该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日期。特殊药物的煎

熬法和单包数量,心脏调配人签名等项是否已填写清楚,经核对后,

在中药领发签收表上签收。

二.药剂煎煮:严格按医嘱煎煮,用不锈钢煎药容器。

1.一般药物的煎熬法:(1)入煎前应用冷水浸泡30分钟以上,

以利有效成份煎出。煎药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用水量一

般以浸过药面2-5cm。如遇花、草类药物或煎熬时间较长者应酌量加

水。(2)煎熬时间,应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

药物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解表药、清热药、芳香类药物不宜久

煎,沸后15-20分钟即可;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

约40分钟至1小时。药剂第二煎,煎的时间略缩短。煎药过程中要用

不锈钢棍棒搅拌药料2-3次,使药料受热均匀。每剂药一般煎两次,

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3)煎药量:儿童服用一般煎至100-

300ml,成人服用一般煎至400-600ml。每剂按两份等量分装。

2.特殊药物的煎熬法: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

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应按医嘱进行,确保煎药质量。(1)先

煎药应煮沸10-15分钟后,再投入其它已先行浸泡药同煎。(2)后下

药宜在一般药即将煎至预定量时,投下同煎5-10分钟即可。(3)另

炖或另煎药:应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器内加入冷水(一般为药量的

10倍左右)隔水炖2-3小时,取汗。另煎药应当切成小薄片,煎煮约

2小时,取汁,此类药物的原处方如系复方,则所煎(炖)得的药汁还

应当与方中其它药材所煎药汁混匀后,再行分装。(4)溶化药(烊

化):应在它药煎至预定服量时,将溶化之药置于去渣药汁中,微火

煎煮,同时不断搅拌,使其溶解即可。(5)包煎药:凡有绒毛或细小

籽粒及需包煎药物应装入材质符合药用要求的包煎袋中闭合后,再与

其他药材同煎。(6)煎汤代水药应当将该类药物先煎15-25分钟后,

去渣、过滤、取汁,再与方中其它药料同煎。(7)对于久煎、冲服、

兑服等有其他特殊煎煮要求的药物,应当按相应的规范操作。(8)先

煎药、后下药、另煎或另炖药、包煎药、煎汤代水药在煎煮前均应当

先行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3.煎煮好的药液应当装入经过清洗和消毒并符合盛放食品要求的

容器内,严防污染。

4.使用煎药机煎煮中药,应当在常压状态煎煮药物,煎药温度一

般不超过100℃。煎出的药液量与方剂的剂量相符,分装剂量均匀。

5.包装药液的材料应当符合药品包装材料国家标准。

6.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使用不同的标识区分。

三.药剂发出:药剂煎好后由护士按时领取,并复核后在取(送)

药签收登记表上签收。新入院和急重病人的药剂应即领、即煎、即送

(取)。

四.贮药器皿的管理:对用过的盛药器要及时洗刷干净,严格消

毒后再盛药。

第二篇: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上海中药行业中药煎药管理办法

中药汤剂是中药传统常用剂型之一。保证中药汤剂的煎煮质量,

对于提高中医药临床治疗效果具有重要意义。代煎中药是中药行业的

传统服务项目。为规范本市中药煎药的操作规程,确保汤剂的质量和

提高煎药业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煎药操作场地、设备、设施与器具要求

1-1.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

地面、路面、植被等应当避免对煎药造成污染。

1-2.定点加工的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当根据代加工的煎药量合

理配置。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工作区内应当设有储藏(药)、

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药店门方代煎加工场地面积不得少于4

平方米,应能满足实际操作和管理需要。

1-3.煎药场地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灶台等应平

整、洁净、无污迹、易清洁,配置有效的通风、防尘、防积水、防动

物昆虫侵入以及消防安全等设施,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他设

施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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