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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能源个人工作总结
农村能源工作总结
农村能源工作总结 今年是十一五建设的最后一年,是完成和实现各项建设目标任务关键的一年。一年 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局党组的统一指挥下,在省厅和省站的关 心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我市2010 年农 村能源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为进一步总结好的经验和改进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 如下: 一、农村能源建设情况
(一)建设任务情况。2010 年,国家和省级下达林业农村能源项目建设任务:一是农 村沼气9322 口,其中退耕还林项目7675 口、省级项目1647 口;节柴改灶3283 户,其中退 耕还林项目88 户、省级项目3195 户;退耕还林项目太阳能40 台;省级项目村级技术服务 队3 个。各县(区)任务情况: 临翔区农村沼气1278 口(退耕还林项目
1178 口、省级项目100 口?1?7?1?7?1?7;节柴改灶300 户。 凤庆县农村沼气2692 口(退耕还林项目1892 口、省级项目800 口);节柴改灶500 户; 太阳能10 台。云县农村沼气1352 口(退耕还林项目1005 口、省级项目347 口);节柴改灶300 户。 永德县农村沼气1202 口(退耕还林项目1202 口、省级项目100 口);节柴改灶800 户。 镇康县农村沼气503 口;节柴改灶200 户。 双江县农村沼气1123 口(退耕还林项目923 口、省级项目200 口);节柴改灶595 户。 耿马县农村沼气 885 口(退耕还林项目 785 口、省级项目 100 口);
节柴改灶 200 户; 太阳能30 台。 沧源县建设农村沼气187 口;节柴改灶388 户。 (二)实施完成情况。预计到12 月月底,全市林业部门可完成上级下达我市农村能源 建设项目情况是:完成农村沼气池建设 9035 口、占 97%,其中退耕还林项目 7388 口(双 江县完不成287 口)、占96.3%;省级?1?7?1?7?1?7目1647 口(调整后完成)、占100%。实施节柴改灶 3283 户、占100%,其中退耕还林项目88 户、占100%;省级项目3195 户、占100%;建设 太阳能40 台。各县(区)完成情况: 临翔区建设农村沼气1298 口(退耕还林项目1178 口、省级项目120 口)、占101.6%; 实施节柴改灶594 户、占198%。 凤庆县建设农村沼气 2787 口(退耕还林项目 1892 口、省级项目 895 口)、占 103.5%; 实施节柴改灶300 户、占60%;建设太阳能10 台、占100%。云县建设农村沼气1205 口、占89.1%;实施节柴改灶1000、占333.3%。 永德县建设农村沼气1302 口、占100%;实施节柴改灶331 户、占41.4%。 镇康县建设农村沼气503 口、占100%;实施节柴改灶200 户、占100%。 双江县建设农村沼气636 口、占56.6%;实施节柴改灶360 户、占60.5%。 耿马县建设农村沼气 947 口、占 107%;实施节柴改灶 200 户、占 100%;建设太阳能 30 台、占100%。 沧源县建设农村沼气357 口、占190.9%;实施节柴改灶2988 户、占76.8%。 2010 年,通过合力攻坚和群众广泛参与,我市农业、林业合计实施农村沼气池建设19008 口。其中农业部门国债农村沼气9973 口,林业部门农村沼气9035 口。 按统计数据显示,到目前,全市累计建设农村沼气 157198 口、占总农户 48.3 万户的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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