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pdf
ICS
CCSDB2327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方标准
DB2327/TXXX—2024
大兴安岭地区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24-XX-XX发布2024-XX-XX实施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27/TXXX—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部分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博、李瑶、王梅、王浩宇、翟泽群、王付华、左宇明、汪刚、王林凤、
李伟。
I
DB2327/TXXX—2024
大兴安岭地区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兴安岭地区气象灾情信息收集的灾害类别、灾情信息内容和格式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大兴安岭地区气象灾情信息的收集、普查以及评估等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QX/T336—2016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保障规范
QX/T531—2019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气象灾情信息收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气象灾害
由台风、暴雨、干旱、龙卷、寒潮等天气气候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给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
造成损失的灾害。
4气象灾害类别
4.1干旱灾害
由持续少雨、高温等天气引起的农作物减产、水资源短缺、人畜饮水困难、城市供水紧张、工
农业生产受阻,以及由长期干旱引发的生态环境恶化,甚至社会不稳定等。
4.2暴雨洪涝灾害
由强降水或融雪造成的暴雨、洪水、山洪等及其引发的溃涝、农田积涝、城市内涝、滑坡、泥
石流等灾害。
4.3台风灾害
台风带来的风、雨灾害及其引发的风暴潮、渍涝、农田积涝、城市内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4.4龙卷灾害
由龙卷引起的树木倒伏、车辆倾覆、建筑物损毁等灾害,以及造成的交通中断、房屋倒塌、人
畜生命危险和经济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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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沙尘暴灾害
由沙尘暴的大风、沙尘造成的灾害及其引发的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恶化等。
4.6寒潮灾害
由寒潮引起的急剧降温、大风或雨雪天气造成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和人体健康等受到严重影
响。
4.7大风灾害
除台风、龙卷、沙尘暴和寒潮等灾害性天气以外的大风造成的灾害,主要包括雷雨大风和
飑线等。
4.8冰雹灾害
由冰雹引起的农牧业、工矿企业、电信、交通运输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较大损失。
4.9雷电灾害
由雷电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