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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北城中学二期配电房设备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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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北城中学二期配电房设备采购学 编制人(组长签字): 日 期: 2016 年 6 月 15 日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6 年 6 月 15 日 南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 第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招标人 名称:南通市北城中学 地址:南通市港闸区永怡路499号 联系人:戴维君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12室 联系人:何花 电话 0513 1.1.4 项目名称 北城中学二期配电房设备采购项目一个商经销商只能选择一个品牌参与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各投标人自行踏勘 2.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至时间 2016年6月17日16:00时前将疑问及澄清要求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的专用邮箱(190925311@) 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须知3.5条 3.1.3 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 详见招标公告及本表3.5.1 3.2.2 投标报价要求 低于招标控制价 3.2.3 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控制价 3.3.1 投标有效期 45 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汇票(须提供原件且字迹清晰)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户名: 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 账号: 88010158000000788 投标保证金核查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字迹清晰,银行汇票原件单独提交,无须密封)递交给招标人代表查验。 备注: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及经南通市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提交备案的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人请按有关规定在开标前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455室办理完成相关手续,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理地点: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受理处(455办公室)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4 投标文件数量 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7.5 投标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资格审查材料、商务标须分开装订、分别密封,在封袋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要写明包件名称、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4.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收件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 2016年 7月5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南通市中心(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 7月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通市中心(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 6.1.1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 ,其中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 8.3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交纳,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中标差额保证金: 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不含5%)以上,则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备注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当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当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当场出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无须密封,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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