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计学院科研团队工作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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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计学院科研团队工作办法
科研工作是学科建设最重要的支柱,而科研团队是开展科研工作的主体,是学科队伍的基础。其实力不仅体现学科队伍的实力,更体现专业的实力。科研团队也是人才培养和人才实现其价值的主要依托,其素质和水平决定了核心竞争力的水平,其活力代表了综合创新的活力。为更好地建设科研团队,进一步提高我院的竞争力和综合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团队的组建
科研团队实行团队带头人负责制,按照以下规定程序进行组建。
1.组建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院的科研现状、数学与计算机学科发展的定位组建科研团队。
(2)双向选择原则:团队成员组成采取自愿组合的方式,团队负责人征得教师同意,教师根据个人研究方向和研究兴趣决定是否加入团队。
2.组建程序:
(1)团队负责人向学院提出团队组建申请;
(2)团队负责人依据双向选择原则组织团队成员;
(3)成员同意承担团队任务,服从团队负责人的分工,并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4)团队负责人以及团队成员向院学术委员会以答辩的形式报告团队组建相关情况。包括陈述团队的概况、研究基础、研究方向、建设思路、短中长三个阶段的目标、团队成员和研究生的培养措施、团队的运行机制(申请书参考附则)。
(5)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组建。
3.团队组成:
(1)团队负责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品德、有大局意识、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团队成员分为梯队成员与储备成员。梯队成员是指团队负责人确认的能够承担团队科研任务的成员,储备成员是指团队负责人认可的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能够培养成为梯队成员的教师。
(3)团队总人数(包含负责人)以3个梯队成员以上为宜,并且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
二、科研团队的运行机制
1.学院为科研团队提供固定的研究场所和基本的研究环境;
2. 团队的运行采用团队负责人负责制;
3.团队组建成功后,再加入团队的新成员,加入团队30天内可以自由离开团队,但必须提前一周告知团队负责人。加入团队时间超过30天的成员,在一年内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离开时要经过团队负责人同意;
4.团队负责人根据本团队成员表现可以向院学术委员会建议成员的去向,但必须提前一周向院学术委员会提交申请,经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后3日内告知该成员。
三、科研团队的考核
1.2012年的考核按照学校标准实行个人科研考核。
2012年初科技处下达的教师额定科研工作任务
职称 科研积分 经费到账任务 教授 520 8万 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 320 4万 讲师 120 1.5万 2.从2013年开始,以360个教学工作量为基数,超过基数部分的教学工作量按一定比例折算成科研工作量。比例范围在2.5到3之间,具体比例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2013年按照2.5:1的方式折算科研积分)。
3.团队考核办法
(团队完成科研积分/团队应完成科研积分)+ (团队完成科研经费/ 团队应完成科研经费)≥2,则团队考核合格(例如:分别完成团队科研积分的0.8倍、团队经费到账的1.2倍)。
4.团队储备成员原则上按照个人考核,两年内按照学校科研标准的一半进行考核,两年后纳入团队考核。
5.刚毕业进校的博士两年内(进校的第二年算起)按照学校科研标准的一半进行考核,两年后按照学校科研标准进行考核。
6.非团队成员考核办法
个人完成科研积分/ 应完成科研积分 + 个人完成科研经费/应完成科研经费≥2,则个人考核合格(例如:分别完成科研积分任务的0.8倍、经费任务的1.2倍)。
四、奖励办法
科研团队的奖励按照《数计学院绩效津贴分配实施办法》的第12条执行。即:
学院科研奖励总额=学院实际完成科研积分的总量*5元+学院部分项目管理费+其他
1.未完成学校规定科研任务,以教学工作量折算成科研积分的教师:
按个人考核:奖励金额= 4*实际完成科研积分*比率a,
按团队考核:奖励金额=4*实际完成科研积分*比率a*1.25,
a=折算后的个人科研总积分/学校规定科研积分,a最大取1;
2.完成学校或学院规定科研任务的教师有基础奖和超额奖:
按个人考核:基础奖励金额= 4*实际完成科研积分,
按团队考核:基础奖励金额=4*实际完成科研积分*1.25,
超额奖=科研超额工作量*c元,
其中,c依据当年奖励总额扣掉办法1中发放奖励与办法2中的基础奖励来确定取值,团队储备成员和刚毕业进校的博士参照团队考核奖励办法执行。
3.2012年科研奖励办法按照团队标准执行。
4. 2013年开始分非团队成员和团队成员标准执行,学院将用一部分项目管理费和一部分创收所得奖励科研考核合格的团队。对于进账数额较大的团队,学院将用一部分创收所得给予奖励。团队带头人负责对这部分的科研奖励进行二次分配。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院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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