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电能表的特殊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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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电能表的特殊要求
前 言
本标准为规范由单一测量机构测量显示一种类型以上电能(例如:有功电能和无功电能),并同时附加其它功能的多功能电能表而制订。所涉及的附加功能均未包含在GB/T 17215、GB/T17882和GB/T17883等标准内。
制订本标准的目的,是为制造商和使用此类电能表的用户提供一个产品规范,体现产品订货技术规范的大部分要求。
本标准中的“标准的电量值、机械要求、气候条件、电磁兼容性(EMC)及其试验方法”部分,直接引用了IEC62052-11的要求,而有关电能测量单元的“特殊要求”部分,则应符合各相关电能表的国家标准。本标准仅限于规定多功能电能表的特殊要求,从一些方面对已有各电能表国家标准有所补充,故从使用角度讲,它对已有各电能表国家标准可起到弥补作用。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采用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之规定。
本标准在编写中,还参照了GB/T15284 《多费率电能表 特殊要求》、IEC62053-61《Electricity metering equipment(a.c.)-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Part 61 Power consumption and voltage requirements》、澳大利亚国家标准AS1284.12-1995《Electricity metering Part 12: Poly phase multifunction (non-demand) watt hour meters (class 1)》以及欧盟法制计量组织1999年颁布的WELMEC7.1-1999《software requirements on the basis of the measuring instruments directive》。
本标准的内容结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能量计量管理需求以及电能生产、销售的特点,兼顾国内使用此类仪表的具体情况,界定了多功能电能表的计量技术要求、基本功能要求、附加功能、显示要求、编程要求以及安全要求等,规范了显示和辅助接线端子。
本标准应与GB/T9092、GB/T17215、GB/T17882、GB/T17883和IEC62052-11配合使用。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型附录,附录B和C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山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浙江省电力试验研究院、甘肃省电力公司、湖南省电力公司、黑龙江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河南省计量测试研究所、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南京电力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威胜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华隆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公司、深圳思达仪表有限公司、上海英孚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万胜电力仪表公司、深圳捷顺贸易有限公司、武汉国测珠海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民、王兆宏、徐和平、陈向群、钟祖安、薛德晋、陈克昌、陆以彪、石雷兵、马睿松、刘得新、郑小平、徐茂林、雷惠博、徐人恒。
本标准是第一次出版。
多功能电能表 特殊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多功能电能表(以下简称仪表)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额定频率为50Hz(60Hz)的电网中安装使用的静止式多功能电能表。
本标准仅适用于室内以及安装于表箱内使用的静止式电能测量机构、功能部件和计度(显示)器包封在一个表壳内的多功能电能表及其附件的组合,包括内附电流互感器。
其计量性能根据相应的等级指数应分别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如果一个测量机构测量多种电参量(如电流、电压、频率、视在电能、功率因数、相位等)或配备其它功能部件,则也应同时符合与这些电参量及功能部件有关的国家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29-2002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 4793.1-1995 测量、控制和试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idt IEC 1010-1:1990)
GB/T 6592-1996 电工和电子测量设备性能表示(idt IEC 60359:1987)
GB/T 7676.1、.5-1998 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
GB/T 9092-1998 费率和负载控制内部时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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