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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条例法规知识考试题库
一、判断题
1、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
2、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其中,用私款操办的不受禁止。(×)
4、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5、禁止党员领导干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而对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则并无明文限制。(×)
6、禁止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但对党员领导干部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则未作严格要求。(×)
7、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是指领导干部既要抓业务工作,又要抓所分管干部的管理,是一种双重责任制度。(×)
8、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不还的,追还所欠公款,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确因生活困难到期无力归还的除外。(√)
9、只要不把钱装在腰包里就不算违纪违法。(×)
10、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11、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12、某国家机关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20万元。因为收受回扣的主体是单位,所以该单位的负责人不需承担责任。(×)
1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违纪的认定。(√)
14、党员领导干部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的应认定为违纪。(√)
15、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取请托人财物的可不认定违纪。(×)
16、干股是指少出资或不出资而获得的股份。(√)
17、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各种优惠交易条件,以优惠价格购买商品的不属违纪。(√)
18、某县建委主任张某的儿媳妇在异地工商局注册了××建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后,又回到张某所在县利用其关系承接工程项目。张某本人没有违反《廉政准则》。(×)
19、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20、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但可以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21、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22、单位财务人员为了存取方便,可以将备用金存放在自己的银行户头上。(×)
23、党员领导干部离职二年后可以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24、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
25、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26、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利用知悉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27、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休二年后, 可以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
28、党员领导干部之间不准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29、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30、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31、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32、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33、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要按照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来进行。(√)
二、单项选择题
1、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中,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 C )分别处分。
A、个人所起作用大小 B、职务高低
C、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
2、对预备党员违犯党纪的,可以按下列方式处理:( B )。
A、一律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B、情况较重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C、给予党纪处分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时间不足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的,( C )。
A、给予组织处理 B、责令退还公款,可免予处分
C、依照挪用公款行为处理
4、对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应当由( A )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
A、 2 B、 3 C、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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