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行为管理个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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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加强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职责:
总经办负责公司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容和卫生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容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容环境卫生实行领导、分级管理、参与、监督的原则建立容环境卫生举报应当将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书面告知责任人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履行其责任区的容环境卫生责任:容整洁,乱摆设、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
4.2.2 禁止在公司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在厂区及周围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2.3必须按总经办划定的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严禁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和汽车乱停乱放;
4.2.4有责任维护及告知第三方厂容主次干道、公共绿化地带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等环节;
4.2.5 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垃圾房)。各部门配置的垃圾桶、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管理,不得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4.2.6 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废弃物及散装产品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原则由牵头部门负责管理;
4.2.7 厂区公共区域(主次干道及绿化地带)严禁乱摆乱弃木栈板及送货商弃之物。公司内临时周转栈板乱弃于公司公共区域的木栈板,尽快由物控部安排叉车转移至固定点存放。物控部必须管理好废弃木栈板保证公共区域环境干净整洁及道路通顺。叉车司机运输过程中发现运输的物资及垃圾出现遗漏及掉落的情况时,应及时清扫至垃圾存放处,保持地面整洁;
4.2.8 公共绿化地带应保持无烟头、无纸屑果皮、无各类胶袋、无杂草、无大片枯树叶、枯树枝等垃圾及杂物;
4.2.9 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4.2.10 除会议室、客房等公用场所及领导办公室外,各部门办公室内、单身公寓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各部门或个人自行承担,清洁工负责当日一次地面清洁及垃圾清运工作;
4.2.11公共区域内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总经办和企管负责监督管理;
总经办为全厂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部门:
4.3.1 负责全厂环境卫生的清洁,每天不低于两次的清扫工作,保持主次干道地面无淤泥、无食品袋、无纸屑果皮、无明显堆积灰尘、无其他垃圾如木屑、包装打包带等丢弃的其他物资。保证主次干道一览无余,无任何遮挡扎眼之物;
4.3.2 负责全厂绿化地带的养护及修剪工作;
4.3.3 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管理和清运;
4.3.4 负责不定时(最少每周一次)对厂区环境卫生的巡视检查工作,并具有处罚的权限保持环境整洁有序。
公共区域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4.4.1 随地吐痰、便溺;
4.4.2 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瓶罐等废弃物;
4.4.3 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4.4.4 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4.4.5 占用道路、从事车辆清洗活动;
4.4.6 影响环境卫生的其它行为。
违纪责任:
4.5.1 违反4.2条规定的,如涉及公司部门及员工第一次口头警告及整改,第二次通知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实施处罚,违反者给予50元至2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给予50至100元连带责任;如涉及外来单位,接待部门已告知但仍违反者给予100-300元罚款,接待部门未告之不知情下违反者给予100-200元罚款,其接待人给予50-100元连带责任;
4.5.2 违反4.3条规定的,如涉及公司员工第三次口头警告并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者给予50-200元罚款;如涉及外来单位,接待部门已告知但仍违反者给予100-300元罚款,接待部门未告之不知情下违反者给予100-200元罚款,其接待人给予50元连带责任;
4.5.3 侮辱、殴打环境行政管理人员或者以暴力、胁迫等方法阻挠其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或者所在对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为管理维护的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规定条规定,对倒塌、损坏的公共设施未及时组织清理、修复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不依法履行职责,损害益的其他行为。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各部门责任清洁区域划分表》
三.多项选择题
1、监督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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