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学术活动总结.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甘肃政法学院学术活动总结
中国古代情理法若干问题
9月28日下午2:30,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名誉主任霍存福教授应邀来校作了题为“中国古代情理法若干问题”的学术讲座,2011级全体研究生参加讲座。讲座之后,霍存福教授同全体在校法律硕士研究生进行了座谈,座谈围绕法律硕士培养、法学教育、法律职业等问题进行了研讨。研究生处杨德祥副处长、刘晓林博士参加了本次座谈。
民意与司法裁判关系探讨
11月26日下午,在我校行政楼八楼案例研究室“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学术沙龙启动仪式暨第一期活动”隆重举行,并取得圆满成功。
下午14时许,此次沙龙正式开始。参加本次沙龙启动仪式的有:研究生处处长沈天炜,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王宏璎教授、刘晓林副教授、任海兵老师;主持人曹霞,主讲人白广明、马亚琼、陈廷正、刘敬悦以及全体法硕成员。本次沙龙的主题是民意与司法裁判关系探讨。在启动仪式上,研究生处处长沈天炜致词并对此次沙龙的重要意义作出了说明。在讨论本次沙龙的主题过程中,四位主讲人对自己所持观点作了精彩陈述。与会成员积极提出自己的问题与看法且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来与大家探讨。最后,王宏璎教授、刘晓林副教授分别对四位主讲作出了点评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
此次沙龙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对全体法硕成员来说具有重要意义,解开了困扰一些同学的难题,同时也为下一次沙龙活动的举办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学术期刊与论文撰写兼谈学术论文的投稿
12月7日晚7点半,胡政平教授,在行政楼八楼案例研究室,为全体法律硕士中心的同学做了题为“学术期刊与论文撰写兼谈学术论文的投稿”的学术报告。
参加此次学术报告的还有刘晓林副教授、任海兵老师。在会上,胡教授对学术期刊、论文的撰写分别做了细致而详实的介绍;在对学术论文投稿的介绍中,理论与实际相接合,举例生动有趣。此次学术报告不仅为师生提供了拓展眼界和知识的平台,也增强了对论文发表的了解。
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
12月30日下午,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办的“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学术论坛在行政楼案件研究室举行。
我校法学院副院长王存河博士、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马建兵博士、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刘晓林博士、法学研究所田庆峰博士结合自身学术经历谈了心得与体会。互动环节中,研究生同学积极表达了在读书、论文写作中遇到的问题,与老师进行了充分交流。最后,研究生处巩海平处长作了总结发言,并就我校研究生的培养工谈了自己的看法。本次论坛由研究生处杨德祥副处长主持。
中外期刊比较研究及案例分析
4月23日下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在行政楼八楼案件研究室举办“中外期刊比较研究及案例分析”专题讲座,兰州大学社会与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科学·经济·社会》杂志主编曹陇华应邀担任主讲人,讲座由法硕中心刘晓林副教授主持。
讲座中,曹陇华教授结合多年海外留学经历和在教学、出版编辑工作中积累的丰富经验,以生动的实例和翔实的数据为例,深刻剖析了我国期刊发行的现状、优势和面临的诸多问题,并以《时代周刊》、《新闻周刊》、《美国国家地理》、《读者文摘》、《电视指南》等知名杂志为例,从经营理念、期刊定位、受众群体、品牌意识等角度出发阐述了创办一流期刊的必经之路。
曹陇华教授还围绕同学们关心的论文开题、答辩等学习环节,从字数、学术价值、理论深度三个方面讲述了学术论文和期刊论文的区别以及如何从选题、选材入手,凝练一篇优秀论文的新颖与特色。讲座结束之际,曹教授热忱希望广大研究生在求学阶段应该学习和掌握判断、应变、心理承受能力等三种必备技能,刻苦学习,快乐生活。
曹陇华教授精彩的讲授给同学们留下的深刻的印象,讲座收到预期效果。
“毒胶囊”的反思
这几天,“毒胶囊”事件搅得全国沸腾,五洲大地怒发冲冠,骇人听闻之后一场狂风暴雨般的怒责和声讨席卷全国,昨晚新闻报道:河北一家胶囊蛋白厂的经理慑于法理制裁,竟自焚工厂,妄图“毁尸灭迹”。
“居然把我扔掉的破皮鞋也拿去制药了!”这还了得?
“毒胶囊”事件不仅激发天大民愤,也像“毒奶粉”、“地沟油”和“问题添加剂”一样引发人们深思:是什么原因导致今天这样的“毒品”泛滥?
还是社办企业、村办企业刚始雨后春笋时,接到上海电度表厂的投诉,带了质检同仁去客户处“返工”,一进客户仓库才知道原来还有一家海宁的社办企业为上海电度表厂提供与我们同样的产品,而且提供的产量大大超过我们这家老协作厂。两家供应商的产品一对比,这家海宁社办企业产品的劣质性便暴露无遗,甚至连外装箱都不能与我们正规国企的辅料相比。然而就是有着这样的天壤之别,海宁这社办企业的产品源源不断地进入上海电度表厂的仓库,质量检查都称“合格”。最后,我们这家老国企在与社办企业的“较量”中黯然退出“竞争”。
曾经看到费孝通的一篇调查文章,老先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