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二零二五版财产保全担保保险服务协议.docx

发布:2025-03-07约4.66千字共14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甲方:XXX乙方:XXX20XXCOUNTRACTCOVER专业合同封面RESUME

甲方:XXX

乙方:XXX

20XX

COUNTRACTCOVER

专业合同封面

RESUME

PERSONAL

二零二五版财产保全担保保险服务协议

本合同目录一览

1.定义与解释

1.1术语定义

1.2专用术语

2.保险标的

2.1保险标的的描述

2.2保险标的的评估

3.保险责任

3.1保险责任的承担

3.2保险责任的限制

4.保险金额

4.1保险金额的确定

4.2保险金额的调整

5.保险费

5.1保险费的支付

5.2保险费的退还

6.保险期间

6.1保险期间的起止时间

6.2保险期间的延长

7.保险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7.1保险合同的生效

7.2保险合同的解除

8.保险金的赔偿

8.1保险金的计算

8.2保险金的支付

9.保险合同的变更

9.1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

9.2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

10.争议解决

10.1争议解决方式

10.2争议解决机构的选定

11.通知与送达

11.1通知方式

11.2送达地址

12.保密条款

12.1保密信息

12.2保密义务

13.合同解除与终止

13.1合同解除的情形

13.2合同终止的情形

14.其他约定

14.1违约责任

14.2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1.定义与解释

1.1术语定义

1.1.1“保险人”指提供财产保全担保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

1.1.2“被保险人”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因财产保全需要而向保险人投保的当事人。

1.1.3“保险标的”指被保险人需要保全的财产权益。

1.1.4“保险事故”指保险合同约定的可能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事件。

1.1.5“保险责任”指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对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

1.2专用术语

1.2.1“财产保全”指为防止被保险财产权益遭受损失而采取的保全措施。

1.2.2“担保”指被保险人为确保财产保全措施的有效实施而提供的担保。

2.保险标的

2.1保险标的的描述

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提供保险标的的详细描述,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类型、价值、所在地等。

2.2保险标的的评估

保险人有权对保险标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

3.保险责任

3.1保险责任的承担

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对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2保险责任的限制

(1)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前或终止之后;

(2)保险事故的发生与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有关;

(3)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战争、敌对行为、恐怖活动、地震、海啸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

(4)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被保险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造成的。

4.保险金额

4.1保险金额的确定

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4.2保险金额的调整

保险金额在保险期间内可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保险金额应书面通知保险人。

5.保险费

5.1保险费的支付

被保险人应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5.2保险费的退还

在保险合同解除的情况下,保险人应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6.保险期间

6.1保险期间的起止时间

保险期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终止日期止。

6.2保险期间的延长

被保险人如需延长保险期间,应提前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保险人同意后,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办理。

7.保险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7.1保险合同的生效

保险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2保险合同的解除

(1)被保险人违反保险合同的约定,经保险人书面通知后,在限期内仍未改正;

(2)保险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8.保险金的赔偿

8.1保险金的计算

8.2保险金的支付

保险人应在接到被保险人索赔申请之日起30日内,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支付保险金。

9.保险合同的变更

9.1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应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生效。

9.2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

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需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并签订相应的变更协议。

10.争议解决

10.1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保险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争议解决机构的选定

双方应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11.通知与送达

11.1通知方式

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可通过挂号信、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方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