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曝气法”开辟小型屠宰废水处理的新思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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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曝气法”开辟小型屠宰废水处理的新思路伴随着我国人均经济发展及肉食消费水平的不断增长,屠宰及肉类加工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近年来,屠宰及肉类加工业一直是我国日常生活保障供给的支柱产业之一。而该行业产生的废水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普查结果显示也是我国较大的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一。对屠宰行业污水进行治理,已成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另一项任务。
一、我市屠宰行业目前的处境和现状
据调查,西安市日均消费生猪约3000头,春节期间日均消费量将达到5000-6000头,需求量很大,而本土的养殖业已不能满足目前西安市场的需求,为了保证日常需求西安市商贸局经常与渭南市临渭区、蒲城县、白水县等地进行专项定单采购。渭南市的生猪年产量约90万-120万头,而其中只有15万头左右进入西安,其余远走外省。但渭南的这些企业则往往承担着我市日供应生猪320头、白条肉23吨的任务。
每天平均约3000-6000头生猪的需求量,对西安本土屠宰行业来说则完全有能力承担这项任务。就目前的西安市来说,仅现有的屠宰企业就有57家,日屠宰量按照每家企业100头/日计算,每天的的屠宰量在5700头左右,完全可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国内很多大型城市中,供应城市居民肉类食品的定点屠宰场通常也限定在1-3家,深圳市有2家屠宰场,北京有5家,大连只有1家。然而,以西安每天6000头的市场需求量来看,却存在近60余家屠宰场,同时还有象黑屠宰场、卫生条件不达标等非法屠宰点及私人屠宰场地的出现,使西安的屠宰市场秩序变的混乱则是必然的现象。在屠宰行业市场混乱的情况下,伴随而来最突出的就是环保问题,目前西安市场没有一家屠宰企业建设污染防治处理设施,对所排放的废水也未进行处理。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显示,屠宰及肉类加工的废水排放量约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的 6%,且还有不断增加的趋势。按照日屠宰生猪每头产生废水0.3-0.7吨计算,西安市每天将会有1710-3990吨废水排放,而屠宰与肉类加工行业生产排放废水的主要特点是耗水量较大、废水污染物浓度高、杂质多、可生化性好,污染物排放因子主要包括 BOD5 ,CODCr 、SS、TN、动植物油及色度,此外还包括了恶臭气体如NH 、H S、粪臭素(3- 甲基吲哚)等。这类废水不但会污染环境,还会严重影响人类健康和周围环境卫生。这些未经过处理的废水CODCr 浓度高达1500mg/L左右,按照这样计算的话每天将会有2.5-5.98吨CODCr 排入水体,这么高浓度的废水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势必影响西安市的水体环境状况及污染减排。
以灞桥区为例,总计有屠宰企业7家,通过区商贸局的综合整治,有4家企业正式保留,日屠宰生猪量在280头左右,牛30头。日排水200吨,经环境监测,最高时CODcr达1200mg/L左右,按这样高浓度的污染因子计算,将日排放CODCr240公斤,年排放CODCr84吨,这么大的污染物排放量与目前的污染减排是背道而驰的,屠宰行业污染治理势在必行。
二、灞桥环保先行,积极推进屠宰行业污染治理
2010年灞桥区政府将屠宰行业污染治理工作作为环境保护工作及污染减排的重点工作来抓,并以区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对有关部门进行了下达。环保灞桥分局联合区商贸总公司对辖区7家屠宰行业进行了调研,通过现场说法(环境保护法)、解法(水污染防治法、渭河污染防治条例)让企业明白了污染防治及处理的重要性,提高了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目前辖区金水岸肉制品公司、东兴屠宰场两家屠宰企业已被列为污染处理示范工程单位,补办了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制定了屠宰企业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方案,绘制了污染处理工程进度表等相关措施落实污染处理防治工作。
1、对辖区屠宰企业污水处理的探索
目前国内许多屠宰场或肉类加工厂均建成了废水处理设施,但由于设计、工艺、运行及管理等方面均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导致许多废水治理工程的处理和净化效果并不理想,一些治理工程甚至无法进行正常稳定运转、达标排放。某些废水治理工艺运行效果虽然比较好,但存在着工程建设投资大、运转费用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处理技术的推广和运用。针对目前屠宰企业面临的污水处理难的问题,我们根据辖区企业实际情况走访了相关污染治理单位,并结合灞桥区屠宰企业的规模及经营情况,率先在西安市提出了“双曝气法”污染处理工艺,对辖区两家屠宰行业进行示范治理。
灞桥区7家屠宰企业建场较早,企业建设从设计到投产均没有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内容,在污染防治上只是落实了商贸委提出的“三级沉淀”要求。实际存在并正常生产的有4家企业,均有完整的生产流水线,主要以屠宰生猪为,有1家从事牛的屠宰。设计能力较大的一家为300头猪/天,其他两家均为100头/天,牛是50头/天,实际屠宰量均没有达到设计能力,较大的东兴屠宰场日屠宰量为150-170头,其它两家只有50-70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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