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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隆回县“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平安隆回”、“法治隆回”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工作目标,求真务实,创新特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卓有成效地推动了我县“四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为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构建和谐隆回发挥了积极作用,“五五”普法中期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先进。现将“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强化责任,有效凝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引力”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2006年初,我县根据中央、省市“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提出的新要求,及时对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进一步完善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和办公室主任、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23个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并在县司法局加挂了依法治县工作办公室牌子,安排了6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抓。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与此同时,全县组建了17人的“普法宣传教育讲师团”,270人的普法工作联络员队伍和1100名义务法制宣传员,在全县形成了“专门人员具体抓、部门配合协调抓、职责分明主动抓”的普法工作网络。
2、周密组织,强化保障。“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县先
后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隆回县“五五”普法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等20多个刚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五五”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把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全县文明目标管理考核,将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同时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奖惩制度,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好的通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组织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使软指标转化成了硬任务。五年来,150余个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300余人被评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15个单位被取消了年度文明建设和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另一方面,强化了普法工作保障,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先后10余次专题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五”普法期间,县财政每年按照人平0.10元的标准预算安排普法经费12万元。
3、加强监督,狠抓落实。为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我县进一步充实了由原县人大、县政协老领导为正副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查团,每年集中督查1次,每年年底人大、政协专门召开常委会对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评议。与此同时,我们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推动了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如我县中国联通隆回分公司,由于普法不到位,在2007年上半年督查时被通报批评,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了其主管单位邵阳联通分公司,在年底督查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就有了明显进
步和提高。
二、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不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品位”
1、突出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县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增加工作投入,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00余次,印发宣传资料100万余份,悬挂横幅、刷写标语6000余条幅,办宣传专栏700期,营造起了“法律进农村”的良好氛围。一是积极开展村支“两委”干部法制知识培训工作。每年3月至4月在县委党校,对全县村支两委2000余名干部分8期进行法制培训,使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水平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二是广泛宣传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五”普法开展以来,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与阳光工程管理办采取组织普法讲师巡回宣讲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共为农民工上法制课400余场次,赠送《农民工普法读本》4万余册,有效地提高了农民工遵守法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三是积极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我县按照省市的部署,扎扎实实开展了10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每届都做到“五有”,即有部署、有方案、有活动、有督查、有总结。2007年5月20日,我县组织宣传、国土、公安、司法、民政、计生、林业、农业、环保、卫生、畜牧、质监、信访等13个涉农部门在金石桥镇开展了大型送法下乡暨《农民普法简明读本》发送仪式活动,时任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石民生同志亲临现场,并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我们的做法。此次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3台,散发法制宣传资料10000余份,赠送《农民普法简明读本》5000余册,解答法律问题300余起,近
万名农民群众参加了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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