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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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本人户口
所 在 地:
姓 名:
申报系列:
申报专业:
现有技术
职 称:
拟评技术
职 称:
填表时间: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姓 名 性别 民族 贴
照
片
处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何年何校
何专业毕业 现有职称
及获得时间 现工作单位
或乡(镇)村 现从事的专
业技术工作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及职务 从事何技术工作 主
要
学
习
培
训
经
历 起止时间 学习地点 主办单位 学习培训内容、成绩 考
试
考
核
情
况 考试考核科目 考试考核成绩 考试考核单位
任现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以来的主要技术工作业绩 起止时间 内 容 及 效 果 村委会推荐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县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呈 报 单 位 意 见
县
(区)
人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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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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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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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委
员
会
意
见 评委参加
人数 人 表 决 结 果 同意人数 人 不同意人数 人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人
事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公 章
年 月 日
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农村实用人才享有以下权利:
1、农村乡镇(包括各技术服务、推广机构)及市、县(区)有关部门在补充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时,应优先从有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相应条件的农村实用人才中选拔聘用和招考录用。
2、优先与生产单位或农户签订有偿的技术承包、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合同等项目。
3、优先参加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和技术培训、技术交流、讲座。
4、优先获得有关部门的学术、技术资料和提供的良种、农业机具设备等。
5、优先参加农业科技入户、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及农业开发项目。
6、受聘在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民技术人员,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享受技术津补贴。
7、在参加培训、开展技术试验和技术推广等工作时,有条件的村民组织或当地政府应根据产生效益情况给予其一定经济资助或奖励。
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农村实用人才要履行以下义务:
1、完成农业部门布置的技术推广和试验任务;
2、带头在自己承包的土地或生产经营单位及乡镇农技推广组织中,应用推广先进技术;
3、向群众传授科学技术知识,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4、提出发展生产、搞好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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