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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doc

发布:2017-03-01约1.17千字共1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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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6.13”较大市政抢修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6月13日6时15分左右,临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抢修的位于兰山区茶山路与南京路交汇处的污水管道施工现场发生基坑坍塌,造成4名作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67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邓向阳副省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查找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真正接受教训。陈先运市长作出批示,请市安监局按邓省长批示要求抓好落实。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专程赶赴事故现场,对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等工作作了安排。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等法规规章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监察、公安、住建、总工会、北城新区管委会和兰山区政府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组成的临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6.13”较大市政工程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了2名建筑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临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始建于1961年3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桥梁工程、公路路面、路基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012〕13-0D01,有效期至2015年12月25日。公司下设八个职能部室和九个分公司,现有职工600余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如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针对这起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进一步岗位管理实名制,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依法严格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2006〕5号),高度重视一线操作人员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督促施工企业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责任,有计划地对施工现场一线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对职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临沂市人民政府临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6.13”较大市政抢修坍塌事故调查组 2014年7月8日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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