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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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制度;;二.医疗事故 组成要件
1、特定 主体
医疗机构
医务人员
主体必需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是否包含后勤、管理人员;2、特定 范围
医疗机构 正当
医疗场所 正常
凡不含有正当资质而提供医疗服务 所谓“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 , 不属医疗事故, 而是“非法行医” 行为。非法行医行为, 也要追究其对应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3、医疗过失 两个判定标准
(1)客观标准: 违法
违反: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常 规、制度
表现: 作为 不作为;(2)主观标准: 过失
①疏忽大意 过失: 是指在医疗事故 发生中, 行为人应该预见自己 行为可能造成对病员 危害结果, 因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到。
②过于自信 过失: 是指行为人即使预见到自己 行为可能造成病员出现危害结果, 不过轻信借助自己 技术、经验或有利 客观条件能够避免, 所以造成了判定上或行为上 过失, 致使对病员 危害结果发生。;4、损害后果
状态: 已经发生
表现: 已愈、未愈可逆、不可
标准: 客观可见、可查、可测
不包含人格损害(声誉、荣
誉等)和精神损害; 5 、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是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一个关键标准。
三不定标准:
有过失 行为 无损害后果
有损害后果 无过失行为
有过失行为有损害后果无关系
因果关系 判定, 关系到追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责任及确定对患者 具体赔偿数额等。;三、医疗事故 分级
(一)一级医疗事故:
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是指造成患者死亡 ;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 是指造成患者关键器官缺失或功效完全丧失, 其她器官不能替换存在特殊医疗依靠,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二级医疗事故:
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造成严重功效障碍 。
二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四等。;(三)三级医疗事故:
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 造成通常功效障碍。
三级医疗事故???为甲、乙、丙、丁、戊五等。
(四)四级医疗事故:
患者显著人身损害 其她后果 医疗事故
;四、不属于医疗事故 情形: (医方免责条件)
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方法造成不良后果 ;
2、医疗活动中因患者病情异常或体质特殊发生医疗意外 ;
3、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 发生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 不良后果 ;
4、无过失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 ;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造成不良后果 ;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 。
;第二节 医疗事故 预防与处理
一、医疗事故 预防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必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 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医疗机构应该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3.医疗机构应该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置专(兼)职人员, 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 医务人员 医疗服务工作, 检验医务人员执业情况, 接收患者对医疗服务 投诉, 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4.医疗机构应该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要求 要求, 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许可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 并提供对应证实。 ; 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推行如实通知 义务。
6.医疗机构应该制订防范、处理医疗事故 预案, 预防医疗事故 发生, 减轻医疗事故 损害。
二、医疗事故 处理
1. 发生或者发觉医疗过失行为,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该立刻采取有效方法, 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 损害, 预防损害扩大。同时逐层推行汇报制度。;2.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 封存
(1)医疗机构应该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 死亡病例讨论统计、疑难病例讨论统计, 上级医师查房统计、会诊意见、病程统计, 应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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